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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22日 星期四

    焦点话题·新常态·新认识·新思路

    是什么阻碍了创新?

    作者:本报记者 邱玥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22日 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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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驱动发展,是党的十八大总揽国际大势、着眼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从国内看,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传统比较优势减弱。新常态下,要实现质量更优、效率更高的发展,必须依靠创新驱动。

     

        创新驱动,根本在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当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升级“中国制造”,早已成为一种共识,但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不断攀升,截至去年底已连续3年位居全球第一;但另一方面,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矛盾凸显。

     

    世界工厂咋结不出“苹果”

     

        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达57.3%和29.9%,但很多商品核心技术掌握在外方手中。其中机电产品61.2%是外资企业生产的,51.1%是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73%是外资企业生产的,65.3%是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

     

        尽管经历了30多年的飞速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世界工厂,但是在全球产业链上,以贸易加工为主,科技含量低、利润率低的中国制造业依然处于低端水平。以苹果公司产品iPhone的价值构成为例,尽管其是在中国组装,但事实上中国工厂所获得的价值微乎其微,仅占成本的1.8%。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拥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苹果公司却获得巨额利润,据估算每部iPhone为美国GDP贡献达400美元。

     

        随着劳动力成本的逐渐提高,我国传统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步衰退。全国人大常委、经济学家辜胜阻表示,中国企业陷入低端产业的“比较优势陷阱”,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上处于弱势地位,只有创新才是实现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我们看到,中国有很多人在讨论接下来的经济增长的动力是创新、是知识经济,这就牵涉到了很多的政策,包括竞争政策、法律制度、环保措施、技术门槛等等。”世界银行有关专家指出。

     

        在美国专利界有句名言:“凡是太阳底下的新东西都可以申请专利。”国家的竞争力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企业的竞争力上。可以想见,在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判断一个企业的竞争力,不是看厂房、设备和土地,而是看拥有多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世界知名品牌。

     

        截至去年底,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3年位居全球第一,商标申请量连续12年位居全球第一,著作权登记等都创下了历史新高。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看来,我国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矛盾仍较为突出,相对缺少核心专利、知名品牌和版权精品,迫切需要推动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的转变。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提出,打造更好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法治、市场和文化环境,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会议确定,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大力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将恶意侵权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进软件正版化;对国外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加大我国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专家认为,采取这些措施的目的,就是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创造。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刘海波表示,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需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相互融合、相互激发。知识产权制度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和纽带作用,可以为体制创新准备较为充分的政策条件,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企业:创新等于“找死”?

     

        专家指出,知识产权保护是自主创新的重要环节,因为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中不仅有财富的属性和商品的属性,而且还具有高附加值的属性;产权化的知识在知识经济中,构成了非常重要的生产要素;同时,知识产权既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衡量指标,又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国家为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出台了很多政策,也陆续投了不少钱,但大量的企业仍缺乏创新积极性。为何企业总是喜欢把钱用于扩大规模、搞多元化,而不愿投向研发呢?

     

        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具有逐利性,追求利润和效率的最大化,市场导向是企业行为的动力。有调查显示,在家电、建材等多个行业,技术含量低、价格低的中低端产品更受市场欢迎。企业进行科技创新需要人力、资金等成本,创新产品因此价位偏高。在当前低成本的落后技术大行其道的市场环境下,创新技术和产品的市场空间被严重挤占,“劣币驱逐良币”,企业缺失了创新动力。

     

        经济学家、全球化合作论坛副秘书长张其佐认为,在创新者的创新活动为社会带来巨大效益的同时,应当有一种激励机制保证创新者的个人效益。

     

        “中国多数企业之所以专利数量少,不愿意搞创新,主要是因为我们缺乏一套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体系。要尽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就必须对各种盗版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严厉打击。没有这样的好环境,创新将被扼杀,发展很难实现。”张其佐表示。

     

        增加侵权的处罚力度迫在眉睫。在国外,专利侵权的处罚额可高达产品销售额的几百倍,而国内仅是象征性的处罚。“必须完善国内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加大侵权的处罚力度,使企业在侵权时考虑到侵权成本,从而建立起对知识产权的敬畏,最终营造良好的整体创新环境。”刘海波认为。

     

        “保护知识产权虽然主要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但如果社会的大多数公众不认可知识产权,单靠政府和企业是无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当前最为重要、最为迫切而又难度最大的事情,就是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这是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全面保护。”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指出。

     

    新常态下如何创新

     

        据统计,我国小微企业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以及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同时,普遍存在创新动力不足、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问题。对此,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促进专利、版权、商标、植物新品种等的创造和运用,向社会特别是创新者免费或低成本提供知识产权基础信息;降低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持费用;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活跃市场交易,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据了解,该基金总规模将达400亿元。业内人士指出,设立该基金,重点支持处于“蹒跚”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对于促进技术与市场融合、创新与产业对接,具有重要意义。

     

        “要解决企业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短期来看,落实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可以增强企业的科技创新动力。”国务院研究室信息司副司长张昌彩表示,第一,要更加重视支持企业参与和承担国家的科技攻关任务,科技计划要向企业延伸,反映企业的重大科技需求,调动企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第二,要建立由企业牵头、组织高等院校或研发机构共同参与科技项目实施的机制,使科研开发项目直接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联系起来。第三,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敦促高科技企业落实研发支出占年营业额的比例,并设立独立的研发机构。第四,要逐步加大政府科技支出中对企业研发支出的比重。

     

        “新常态下,要有效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合作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科院原院长、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会长路甬祥认为,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形成鼓励和保护创新、公平竞争、诚信合作的文化氛围、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使更多的企业通过创新发展壮大。同时,还要重视发挥专业化、市场化、多样化金融投资和中介组织等在金融、法律、技术等领域的服务支撑作用,支持产学研合作创新,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此外,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作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王一鸣认为,创新并不局限于科技创新,还包括体制创新,要通过体制创新把新技术商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特别是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本报记者 邱玥)

     

    专家观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李明德:

     

        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将有效地促进人们从事技术创新、作品创作和对于商标、商号的持续投入。只有遏制各种侵权行为,才能激励创新。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先林:

     

        我们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向国际规范靠拢时,要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并运用合理与适当的法律对策对付西方跨国公司不适当利用知识产权而对我国进行的市场和技术垄断行为。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教研室主任吴允锋:

     

        在知识产权刑事诉讼中,许多证明是公诉人或者自诉人无法接触到的,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适当调整目前的举证责任规定,非常有必要。

     

        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赵刚:

     

        在网络经济大潮来袭、网络侵权日益频繁的今天,企业对于网络知识产权全网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企业应当将商标、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全网保护,纳入企业战略,驱动企业创新型发展。(杨亮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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