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古老的文学体裁,故事古已有之,流传甚广,且深入人心。无论是年幼的孩子还是年迈的长者,很多人都喜欢听故事或读故事。可是,当有人追问“故事”是什么的时候,被问者似乎又一下子陷入沉思,不能准确地说出“故事”是什么。而有一位学者,就一定要去探究“故事”背后的秘密——故事的语法,他就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终身教授杰拉德·普林斯。普林斯从20世纪60年代起就从事叙事学研究,是叙事学从结构主义时代到后经典叙事学时代的见证者和参与者,其著作除了《故事的语法》外,还撰写有《叙事学:叙事的形式与功能》《叙述学词典》《作为主题的叙事:法语小说研究》等。
在杰拉德·普林斯看来,不是任何人都知道如何讲一个好故事。此外,每个人都能区分故事与非故事,也就是说,关于什么构成故事而什么不构成故事,每个人都有一定的直觉——或者说具有主观的确定尺度。他特意举了两个例子:有个人很快乐,后来他娶了一个虚荣而专断的女子,然后,作为结果,他很不快乐。这是一个故事。相反,电子是原子的组成要素,尽管有意义,但却不是故事。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每个人都有关于故事之本质的相同的直觉——或者说相同的内心规则。这种内心规则似乎是人人心中都有,但又是人人说不清楚的,所以需要专家深入研究,得出故事背后的语法。
杰拉德·普林斯的雄心壮志就在这里,他认为,故事的语法应当精确,应当通过运用一套特定的规则指明一个故事怎样被生产出来,并为这一故事派定一种结构化描述,而留给语法运用者以最小的阐释空间。而且,杰拉德·普林斯对于之前的关于“故事的语法”的研究是不满意的,他提出,本书的目标并非批判性地检验前人的各种成就,而要根据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来重新研究和确立“故事的语法”,因此就诞生了本书——《故事的语法》。
首先,普林斯在《故事的语法》中确立了故事的基本结构单位为“事件”(events)。故事中“事件”就是用来称呼该故事中的任何能够用一个句子表达的部分,如:某人笑了,这句话将代表一个事件,因为它是一个单独的基本线索的转化。正如一个事件可以由一个句子表达,组成一个故事的一系列结合起来的事件,也可以由一系列结合起来的句子表达。而构成一个故事所需要的相结合的“事件”的最小数目为三个,而最小故事就是由三个相结合的“事件”构成的故事。
其次,在“事件”基础上,《故事的语法》另一个重要的理论贡献是确立了“最小故事”的单位概念。在“最小故事”的基础上,可以由“最小故事”逐步生成“核心简单故事”“简单故事”和“复杂故事”。一层套一层,仿佛是俄罗斯套娃一般,层层紧贴,环环相扣,共同构成了普林斯的“故事的语法”的理论大厦。为了检验自己的结论,普林斯还特意就法国作家佩罗的《小红帽》进行了分析,而之所以选《小红帽》,在普林斯看来,一是因为它有名,二是因为它短,便于分析。
一本写于40多年前的学术著作,除了其在叙事学理论上给予我们启发外,还在治学方法上给我们以示范。本书作者普林斯“弥纶群言,研精一理”,对于前人的研究给予了充分的尊重、梳理和辨析。每提出一个自己的理论概念时,总会梳理出前人的相关论述,经过抽丝剥茧式的论述,得出自己的一家之言。这样,就对习见的文学体裁“故事”做了深入细致的剖析,真正做到了研究的“小而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