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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1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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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路径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反垄断研讨会”观点述要

    作者:戚聿东 洪旭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18日 07版)

        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产业经济研究院、山东大学反垄断与规制经济学重点研究基地、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反垄断研讨会日前在北京召开,来自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7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与会专家就现阶段国有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路径、垄断行业改革的具体模式等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专家们一致认为,新常态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引入的非国有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依法改革。

        与会专家指出,目前中国各部门之间的要素生产率差别很大,说明存在流动障碍,究其根源还在于垄断。所以,新常态下改革的关键是要提高生产率,而提高生产率就必须要反垄断。国企改革和反垄断是分不开的,国企改革要深化,必须要反垄断,尤其是要破除行政性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有学者认为,35年来的国企改革沿着放权让利、制度创新和战略性结构调整的思路,使得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地向纵深发展,这一令人瞩目的改革成就也是同中国道路、中国模式联系在一起的。渐进式改革在取得各方面成就的同时,也累积了一系列矛盾,如强政府模式、强国有模式、强财政模式、强垄断模式等,这必然会造成一系列“挤压”现象,如政府对市场的挤压、国有对民营的挤压、垄断对竞争的挤压等。在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关头,对国有企业的不同定位将决定完全不同的改革方向。有学者进一步指出,国企改革应该在去行政化的基础上,实施分类改革,确立国有企业不同的改革目标和分类监管措施,通过国家顶层设计和地方支撑协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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