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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17日 星期六

    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按新标准监测空气质量

    1月1日起实时发布数据

    作者:吴晶晶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17日 01版)

        据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记者吴晶晶)记者16日从环保部获悉,截至2014年底,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1436个监测点位全部开展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提前一年实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关目标,并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时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数据。

        据介绍,2012年新《空气质量标准》发布,把PM2.5和臭氧新增为监测和评价空气质量的常规指标,加严了PM10和二氧化氮的浓度限值。2012年至2014年,环保部组织分三个阶段完成了在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

        同时,我国加快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随着2014年12月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基本建成,目前我国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中心均已建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并开展预报预警业务。自2014年12月28日起,三大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全部在环保部网站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对外发布。

        记者获悉,环保部2015年将全面推进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正在积极组织全国各省级、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此外,环保部与中国气象局不久前联合印发文件,要求地方环保和气象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会商机制,规范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建立首席预报员和专家回应制度,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逐级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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