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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16日 星期五

    北京取消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

    作者:本报记者 张景华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16日 08版)
    新华社发

        本报北京1月15日电(记者张景华)根据当前油价情况,北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每运次1元,取消之后北京市出租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据介绍,由于将对北京全市6.7万辆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1月15日至1月21日定为计价调整期,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1月22日,北京市将完成全部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工作,所有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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