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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12日 星期一

    全面深化改革一年来·百姓故事

    让农民成为集体的股东

    ——广东佛山顺德区乐从镇上华村的改革故事

    作者:本报记者 李慧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12日 08版)

        1月9日,又是一个周五,广东佛山顺德区乐从镇上华村村委会办公室里,村民股东代表陈有弟等5人和村委班子成员开始了每周例行的财务审查会议,对一周来集体资产收支情况进行清查。“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收益有‘保底’,年终还分红。”说起村里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带来的变化,陈有弟高兴地说。

        “早在20世纪90年代,我们就开始了集体资产股份改革,如今这场改革已经走过了三轮。”上华村村委会书记郑建华说。1993年,顺德开始了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权的探索。“每个村都成立了股份社,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农民以股份方式持有集体资产。”郑建华说,我们按照农业人口的年龄划分了股权,18岁以下的村民持有1份股份,18~45岁的村民持有2份股份,45岁以上村民持有3份股份,村民可以根据集体经济经营情况获得分红收入。

        由于人口增减变化,“去世的人股权如何处理,新出生的人有没有股权,这些问题又摆在了我们面前。”郑建华说。2001年,根据顺德区改革的整体安排,上华村按照当时人口数量重新划分股权,对集体资产股权重新梳理、登记,把村民的股权固化下来,确权颁证,生不增股,死不减股。这次改革,让男女享有了平等股权,让所有村民吃上了“定心丸”。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村民对集体股权又有了新的需求。2012年,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改革进入第三阶段,开发建设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股权信息化管理平台、财务网上监控三大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流转、财务核算、收益分配等信息的规范化管理和阳光化交易。目前,全区70多万的股份社股东信息已基本录入系统,股份的继承、转让、赠予都可直接通过系统办理。

        “通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农民的权益得到了保障,集体经济实现了稳定有序发展。”郑建华说,如今,上华村利用集体土地建设了三个工业园,集体资产“钱袋子”越来越鼓,2014年每股分红预计达3800元。

        橘红色别墅和翠绿色椰树相映成趣,足球场、篮球场等运动设施一应俱全……农村集体资产改革让村民成为集体真正的主人,让他们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收益。(本报记者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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