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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09日 星期五

    公安部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680名

    作者:本报记者 王昊魁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09日 03版)

        本报北京1月8日电(记者王昊魁)2014年7月至12月底,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已先后从69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其中,缉捕归案290名,投案自首390名。

     

        公安部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次行动进展成效。据公安部部长助理、“猎狐2014”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孟庆丰介绍,从抓获逃犯的涉案金额看,千万元以上的有208名,其中,超过亿元的74名。从潜逃境外时间看,抓获潜逃5年以上的196名,其中,10年以上的117名,时间最长的22年。

     

        专项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共向90余个国家和地区执法机关发出协查请求,派出70余个境外缉捕组,70余个工作组无一失手。特别是行动期间,共向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老挝、缅甸、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派出30余批次工作组,缉捕逃犯229名,占缉捕总人数的34%。

     

        行动期间,公安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利用通告的政策感召作用,不断加大劝返力度。全国公安机关共规劝390名境外逃犯投案自首,其中《通告》发布后投案自首332人。

     

        此外,公安部还与最高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通力协作,一并开展对职务犯罪境外逃犯的缉捕工作,专项行动成功抓获一批外逃职务犯罪人员。

     

        孟庆丰表示,“猎狐2014”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阶段性工作部署虽然结束,但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工作“永远在路上”。只要还有一名逃犯尚未归案,缉捕工作就一刻不会停止。公安机关敦促仍然在逃境外的经济犯罪人员,世上没有“避罪天堂”,早日迷途知返,尽快归国自首是唯一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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