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09日 星期五

    出租车管理要跟上市场变化

    作者:周俊生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09日 02版)

        近日,国内多个城市发生出租车集体停运事件,让舆论再次聚焦在出租车行业上。出租车司机要求政府管理部门对运用打车软件争夺业务的“专车”给予严厉打击,以保证出租车市场的市场份额,一些地方管理机构则积极响应。去年,沈阳、南京交管部门就曾先后表态,私家车、挂靠车等非汽车租赁企业所属车辆,如果从事运营活动就属非法。进入新年以后,又有北京、上海、青岛等地的交管部门叫停私家车变“专车”,并开始采取执法活动。

        打车软件出现以后,对它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止过。从前一时期的情况来看,由于这种设备基本上装载于原有出租车之上,在方便乘客叫车的同时,也为司机揽活提供了便利,管理部门因此对其采取了容忍态度。但是,打车软件通过“专车”途径逐渐确立了自己的盈利模式,对传统的出租车业务形成了市场挤压,也直接挑战了出租车管理者的底线。从这一点来看,目前一些城市开展的打击“专车”的行动,表面上是有合法性的。

        实际上,政府对市场管理的坚固手段,与不断增高的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长期无法解决,这是我国出租车市场的真正问题,所谓“专车”只是在技术创新之后将这一问题显性化了。目前,政府对出租车公司的牌照进行严格的数量控制,据此形成市场垄断,出租车公司则通过收取高额的“份子钱”成为暴利行业。但同时,作为行业暴利的直接贡献者,出租车司机并未成为高收入者,在垄断市场中,乘客作为消费者,又难以运用选择权来维护自身利益。因此,出租车行业巨额利益的既得利益者,既有政府财政,也有寄生在政府行政审批权力之下的出租车公司。

        在市场经济下,出租车这一服务行业理应通过合理竞争,给消费者提供多样的选择。但是,当它在政府管制之下形成垄断格局之后,市场法则就受到了破坏。由于市场服务不充分,必然会产生在政府管制之外的个体运营来填补市场空白,这就是被政府指为“黑车”的“体制外市场”。多年来,各地政府对“黑车”严防死守,甚至不惜以“钓鱼执法”来打击“黑车”,表面上看是为了保护出租车司机的利益,究其实质却是为了保护出租车公司的垄断利益。

        政府对市场的合理管理,应该是为各种市场主体搭建起公平竞争的平台,并且通过监管来遏制价格操纵,从而保护消费者利益,而不是通过排斥一部分市场主体来保护市场上的既得利益群体。由打车软件这种技术进步所催生的“专车”服务,是出租车市场在市场化色彩渐趋浓厚之后的必然结果,而它之所以能够有市场,也证明消费者存在这种需求。政府对出租车市场的管理应该跟上这种市场变化,允许各种市场主体参与到竞争之中;同时,也有必要减少出租车公司的“份子钱”,让出租车司机树立职业荣誉。如果无视市场的发展和变化,继续以陈旧的手段来管理市场,那就必然会与市场产生冲撞,甚至阻碍市场的发展。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