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共党员、离休干部、光明日报社原副秘书长、老红军李铭新同志,因病于2014年12月28日逝世,享年104岁。
李铭新1911年2月4日生于山西省应县四区石店村,1926年8月在岱岳镇山西省立第四贫民高级小学读书,1930年以榜列头名成绩考入山西太原国民师范,并参加太原国民师范救国会和学联工作,撰写了《太原国民师范抗日救国工作纲领》。李铭新193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前往北平参加华北各界救国会的成立、全国学联的筹备以及“一·二八”淞沪抗战纪念会等活动,受到国民党当局通缉。1937年5月,李铭新从北平辗转来到陕西,在泾阳县云阳镇加入中国工农红军第28军,在政治部任宣传干事。1937年9月至11月被安排到延安陕北公学接受短期培训。培训结束后,他先后在山西古交镇动委会,八路军358旅政治部、教导队、新兵连任工作员、干事、政治教员、指导员。1941年7月到晋绥军区,在通讯营和三师组织科任干事、副科长、师直党委书记。1948年2月调到晋绥军区《战斗报》、宣传部、组织部担任记者、干事。
1949年9月,青海地区解放后,李铭新从部队转业到青海省民和县,任县长、县委书记,带领当地民众积极开展土改和肃反工作,为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和民主政权作出了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李铭新调到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处任处长,1954年12月任青海省委党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1957年12月至1962年12月任青海省柴达木工委宣传部部长、书记处书记。在高原缺氧、地广人稀的戈壁滩,李铭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基层调研,撰写了《论柴达木农业大丰收》《茶卡公社调查报告》等文章,分别在《柴达木报》和《人民日报》上发表,推动了柴达木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建设。1963年6月李铭新调到青海日报社任副总编辑,1965年9月任青海民族学院党委副书记。1978年9月从青海调到光明日报社任副秘书长,1988年11月离休。1990年经中央组织部批准,先后享受副部、正部长级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