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月2日电(记者李建斌)2日晚,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发生在该市小店区的“12·13”案件查处进展情况。王文军、郭铁伟、任海波三名涉案民警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龙瑞苑”工地纠纷警情期间,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引起社会强烈关注。14日,太原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介绍说,截至目前,共收集固定书证48份,证人证言46份,犯罪嫌疑人供述14份,同步录音录像18次17小时,并走访了大量群众。目前,他们提供了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等四家全国著名鉴定机构,供家属选择,对死者周秀云进行尸检,以确定真正死亡原因。
针对网上“为何不以故意伤害罪立案,是不是故意为涉案民警减轻罪责”的质疑,周茂玉说,以什么罪立案侦查,取决于案件证据。现有证据表明,王文军等人在出警过程中,违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规定,滥用执法权,发生周秀云非正常死亡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符合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条件。如以故意伤害罪立案,前提是取得法医鉴定结论,证明周秀云的死亡与王文军等人的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目前,他们正在与家属沟通,希望其同意尽快进行尸检,以便早日查明事实真相,给罪犯以严惩。
发布会上,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汪凡表示,正风肃纪,势在必行。“12·13”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太原公安队伍治警不严的积弊,性质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惨痛。对案件中暴露出的班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一经查实,不论涉及哪一级、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处理。并把每年12月13日作为全局“执法警示日”,把“12·13”案件作为反面典型教材,警示队伍时刻不忘惨痛教训,时刻不忘群众观念,时刻不忘根本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