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王逸吟、殷泓)最高人民法院26日在一份报告中披露,可研究设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高级法院,作为全国涉及专利案件的上诉管辖法院,缩短审理时间,统一裁判标准。这是知识产权审判方式改革的最新动向。
今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专利法执法检查报告。报告指出专利领域存在维权难问题,具体包括“时间长”“举证难”“成本高”等。对此,最高法院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整改落实措施。
最高法院提出,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方式改革。要认真研究我国现行的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与专利无效行政诉讼并行的“二元制”程序的优缺点,积极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研究由审理侵权诉讼的法院同时审理专利权效力纠纷的可能性。针对当前管辖侵权诉讼的法院分布广、数量多、上诉法院不统一,无法确保裁判标准统一的问题,可研究设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高级法院,作为全国涉及专利案件的上诉管辖法院,缩短审理时间,统一裁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