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与依纪管党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如何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许多地方在思考,在探索。
“依法治市做得好,依纪管党不可少;依法治市要顺畅,依纪管党来保障。”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八年获评“全省社会治安先进市”的河南省鹤壁市,在这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
促成守纪自觉,营造崇法守法氛围
鹤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留心表示,党纪严于国法,违法必先违纪。一些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之所以胆敢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就在于平素缺乏严格的纪律观念,对法纪没有敬畏感。
纪律是硬杠杠,不能成为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对现存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规范,2013年,鹤壁市纪委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带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1980年以来市纪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50个,宣布失效22个、废止23个,着手修改2个,继续执行3个。为保证新出台规范性文件于法周延,实行审核备案制度。凡涉及对党员干部规范性要求的,一律先在内部严格审核,再报市委办公文科把关备案。对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层面的,还要充分征询市政府法制办意见。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近三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结案件1007起,党政纪处分1046人。受查处的人员中,既有纪检监察“内鬼”,也不乏退居二线的干部,真正体现了遵守纪律没有特殊,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法纪同频共振,实现最佳震慑效果
以往,在一些地方,纪检监察与司法机关对话不充分,沟通不顺畅,出现违纪违法结果认定差异显著,纪律和法律责任不能同时受到追究等问题,影响了案件查办效果。为避免发生类似现象,鹤壁市纪委注重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对话交流,坚持同频共振,实现了执行纪律和执行法律的良性互动。
借鉴法治思维和法治模式,做好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鹤壁市纪委副书记梁文超介绍,市纪委要求,在办案中要突出执行纪律,善于抓住主要问题,坚持快查快结,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案件383起,较上年同期增长38%。市纪委自办案件的办案周期基本控制在2个月之内,最快的一起案件,从决定立案到宣布处分决定,只用了5天。
每季度组织召开反腐败小组会议,在总结部署工作的同时,相互移送案件线索。今年以来,市纪委向其他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移送案件线索11起,其他成员单位向市纪委移送案件线索48起。
护航制度改革,编织笼子依“法”管权
南水北调中线(鹤壁段)配套工程,概算资金7.09亿元,涉及28个标段,有上百家企业参与竞标,因为实行了“合理低价、先期选优,随机摇号”的招标办法,在2个月内就完成了所有标段招标,节约中标价0.99亿元,没有收到一起举报投诉。
鹤壁市招标办主任田维立介绍,招标时把同等条件的投标企业放到同一起跑线上,将评标决定权“交给”合理的低报价与公平的效率,再用严密的制度设计、开放透明的操作,减少中间过程的不确定性,从而保证竞标的公平、公正。
据统计,2012年以来,鹤壁运用这种办法成功招标701个项目,招标金额45.72亿元,节约财政资金5.73亿元,也有效预防了“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的发生。
严惩司法腐败,提升司法公信力
司法腐败的社会危害性大,一直广受关注。怎样规范司法权行使,提升司法公信力?在这方面,鹤壁市纪委加大依纪监督力度,让手握法之重器的司法人员头悬戒尺、心存敬畏。
2011年以来,鹤壁市纪委通过信访举报、网上舆情监测等途径,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共查处或责任追究公检法系统干警或工作人员37人,其中在各级岗位上带“长”的27人,多人在受到纪律处分的同时,还被调离原工作岗位或系统。
2013年,全市公安系统共刑事立案3532起,连续9年命案全破。全市检察系统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00人,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79件94人,提起公诉1268人,提出抗诉和检察建议案件23件。全市法院系统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22件、民商案件9579件、行政案件93件,构建矛盾化解新机制,40.5%的试点辖区实现了无诉讼目标。(本报记者 王燕琦 本报通讯员 单恒伟 袁欣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