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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26日 星期五

    艺术与精神境界的反思

    作者: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中央文史馆馆员 陈来 《 光明日报 》( 2014年12月26日   11 版)

        “美感的超越性”值得注意。冯友兰先生提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我讲的美感超越性是对功利而言的,指超功利性或无功利性的境界。从中国文化角度来讲,功利境界以上的超功利境界至少有三种:儒家是道德境界,它是反功利的境界,用道德境界压制、约束、主宰功利意识,儒是用道德境界反功利而达到超功利的形态。道家的自然境界则不是压制功利,而是淡化功利,是用超越功利主义的办法达到超功利的境界。佛教境界是无相境界,它是根本破除功利的境界,是真正最彻底的无我之境。针对一些通俗文艺的功利趋向,从艺术表现和人生境界上应对传统文化的超功利境界兼容并蓄,不仅要积极地发扬儒家的道德境界,也注重吸收道家、佛家阐发的精神境界。中国文化还有一个特点,中国人所讲的超功利境界,要追求超功利的精神境界,可是这个境界不离生活,不是跟现实生活完全隔绝,是极高明而道中庸,不离生活而追求超功利的境界,这就是所谓“不离日用常行内,直造先天未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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