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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26日 星期五

    彰显中华美学精神中的自然价值内核

    作者: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主任 庞井君 《 光明日报 》( 2014年12月26日   11 版)

        价值论是美学的重要哲学基础,美学精神的内核就是审美价值观。从价值论的角度看,一切价值都可以归结为自由、自然两种元价值。因地理环境和社会历史条件不同,西方文明强调人的自由价值,中华文明强调人的自然价值。中国传统文化认为,道法自然,天人合一,乾父坤母,万物一体,人和自然是“亦师亦友亦爱亦一亦神”的关系。人在自然中,自然在人中,人是精致的微自然,自然是放大了的人。大自然不是人极力要征服、改造、分析、实验的对象,而是人需要敬畏、尊重、热爱、学习、融入、归依乃至真正实现自由的伟大存在和身心家园。中国人的最高生命理想不是战胜一切、唯我独尊,而是通过融入自然万物而实现伟大、自由、永恒和超越。这种价值观贯穿于从先秦到明清的历史演进和儒释道等各家哲学学说中,也广泛渗透融入社会生产生活各个领域。在文学、绘画、书法、中医、饮食、园林、建筑、教育等各个文化领域中得到具体生动、淋漓尽致的表现和发挥,积淀生成了独具特色、光辉灿烂的中华美学精神。中华美学中的气韵生动、写意传神、阴阳化育、涵化融通、和谐共生、感悟直观、情理交融等艺术追求,以及融入其中的生命精神、超越精神、天地精神、无我精神等,都是中国人自然价值观的艺术再现和审美阐发。面对当今全球发展的困境和难题,开掘和彰显中华美学中的自然价值具有世界性的普遍意义,能为全人类走向未来、构筑新的自由自然价值体系作出中华民族独特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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