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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辽宁抚顺3万母亲受益小额贷款

    作者:本报记者 毕玉才 特约记者 刘勇 《 光明日报 》( 2014年12月23日   10 版)

        本报抚顺12月22日电(记者毕玉才 特约记者刘勇)2010年8月以来,辽宁省抚顺市积极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当地留守农村妇女的创业梦想插上翅膀,先后发放贷款14.6亿多元,平均每户增收3万多元,直接帮助农民增收达9.3亿元,3万多名农村妇女及其家庭告别了贫困。与此同时,“母亲贷款”也加速了抚顺农村山野菜、百合花、中药材、香菇等特色产业发展,现在高附加值的特色产业占抚顺全市农业比重已超过50%。

        为使“母亲贷款”的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抚顺市强化项目推荐和可行性研究,及时送技术、送培训上门,使每个贷款项目都能取得可靠收益,确保受扶持妇女创业增收。同时,鼓励创业妇女加入专业合作社,增强广大创业妇女参与市场竞争的本领,提高防范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有效提升了贷款资金的综合效益。

        为有效破解家庭困难妇女贷款缺少有效抵押物的难题,抚顺市妇联积极探索,建立了无担保信用贷款、林权担保、第三方担保等差异化贷款模式及担保抵押方式,有效地解决了抵押物不足的全国性难题。其中,林权抵押比国家政策早出台3年。目前,贷款到期回收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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