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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法官当如邹碧华”

    本报刊发长篇通讯讲述法官邹碧华的生前身后事

    作者:本报记者 颜维琦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19日 01版)

        本报讯(记者颜维琦)11月26日,本报头版头条刊发《八月桂花遍地开——追记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院长钟江武》和评论员文章,讲述了扎根基层法院17年的好法官钟江武的故事。今天,让我们缅怀又一位钟江武式好法官的离去,他就是年仅47岁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

        12月10日,邹碧华在工作途中突发心源性猝死。噩耗传出,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自发地悼念他,近万人在网络上献花、点烛,超过10万人参与留言讨论。“法官当如邹碧华”——他以自己的学识品格、专业精神以及对法律共同体建设的积极推动,赢得了整个法律界的尊敬。

        好法官是践行法治精神的业界楷模,是守望法治中国的坚实力量。与钟江武一样,邹碧华也是从北京大学走出来的优秀法律人。钟江武是1992级的法律系本科生,邹碧华是他1984级的学长。担任法官22年,邹碧华守护好司法最后一道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他勇挑重担、善于创新,为上海乃至全国的司法改革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他关注司法实践中的人文关怀,努力让更多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好法官的接连离去令我们痛惜,好法官的身后冠冕令我们感动。善待法官,让钟江武、邹碧华们能够脱颖而出、健康工作,更好地做事情,做更多事情,也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应有之义。

        (《他是一位负重前行的纤夫——法官邹碧华的生前身后事》见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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