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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广州国税:说理式执法有人情味

    作者:本报记者 吴春燕 通讯员 孙超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19日 03版)

        本报讯(记者吴春燕 通讯员孙超)在执法过程中,既要摆明事实,说透法理,又要听取辩解,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广州国税系统正在推行的说理式执法拉近了与纳税人的距离,执法变得有温度、有人情味。

        从2012年起,广州国税在全市14个征管局、5个稽查局中实施说理式执法,目前已在逾期申报、不予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稽核补税等执法事项中广泛推行,要求执法人员融法、理、情于一体,执法过程中做到“明事理、通情理、析法理”。据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反馈,推行说理式执法后,广州国税收到纳税人表扬的数量较之前增加30%,投诉数量则是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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