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李慧)耕地是最宝贵的农业资源和重要的生产要素,其质量如何事关粮食和农业的产出能力。农业部日前发布了《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根据《公报》,全国18.26亿亩耕地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评价为七至十等的基础地力较差的耕地面积为5.10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9%。
根据《公报》,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4.98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3%。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基本不存在障碍因素,应按照用养结合方式开展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8.18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4.8%。这部分耕地所处环境气候条件基本适宜,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具备一定基础,障碍因素不明显,是今后粮食增产的重点区域和重要突破口;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5.10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9%。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相对较差,生产障碍因素突出,短时间内较难得到根本改善,应持续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和耕地内在质量建设。
“到2020年,按照耕地基础地力平均提高1个等级测算,可实现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600亿斤以上。”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农业部将以全国耕地质量等级划定成果为基础,推动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大力实施地力培肥、土壤改良、养分平衡、质量修复等措施,着力提升耕地质量,不断夯实粮食和农业生产的长远基础。同时,抓紧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加快建立健全耕地质量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完善耕地质量、土壤墒情、肥效三大监测网络,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发布耕地质量动态变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