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公平公正事关重大,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如果没有好的制度强力规范,那么就会造成考生之间高等教育入学的不公正。
据12月17日《光明日报》报道,教育部官方网站12月16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两个重要配套政策文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文件要求各地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提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和具体办法,于2015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
高考改革首先应体现在理念上,也就是基础教育应该为高等教育培养什么样的合格学生,其次是对考生高中学业与学力的标准化考试检测与高校招生录取制度的设计,再者就是这些高考制度的具体执行。我国目前正在全力推进的高考改革,其总体理念是不唯高考分数,注重审阅考生高中时的综合表现,即综合素质评价,这个大方向是正确的,符合世界先进高等教育理念。一般来说,高中生的综合素质就是我们常说的“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官方说法,高中综合素质一是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在内的成长方面的突出表现,二是学生毕业时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在学生毕业时撰写的简要评语,三是学生的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这些材料,高校会根据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招生标准要求,在录取时使用。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保证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记录、材料与证明等是客观、真实的,如何有效防止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弄虚作假和浮夸。要是没有好的制度强力规范,那么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就会存在种种问题,造成考生之间高等教育入学的不公正。而要保证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就需要有公开、公正、申诉、问责的机制来严格制约相关学校和考生。比如说,所有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都必须校内公示,接受学生、老师、家长、媒体的监督。对于故意虚假和浮夸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人,无论是谁,只要事实证据确凿,就都必须受到严肃惩处。
此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高校在招生录取的时候,除了仔细审阅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外,还应公正地对待家庭经济收入一般甚至低的考生,因为在体现综合素质的很多方面,这些考生很可能无法与家庭经济较好的考生具有同等竞争力。这就需要在审核录取材料和面试的时候特别关注,努力确保考生不因家庭经济因素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总而言之,由于高考公平公正事关重大,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公正。这有赖于教育部的指导和监督,让各地制定出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完善的、能够经受住舆论和实践检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