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李玉兰)教育部网站16日发布《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这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两个重要配套政策文件。
据了解,教育部此次两个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而制定。教育部要求各地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提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和具体办法,于2015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介绍,我国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从2005年开始,逐步在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推开,目前,已有30个省份实施(有20个省份实施超过5年)。这次改革重在进一步规范,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是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考试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信力。
高考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后,学生竞赛、获奖以及各种特长都可列入素质档案记录,供高校参考。(更多报道见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