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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行进中国精彩故事

    知识产权法院敲响第一槌

    作者:本报记者 王逸吟 靳昊 《 光明日报 》( 2014年12月17日   01 版)
    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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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6日9点30分,清脆的法槌声,第一次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敲响。

     

        “现在开庭!”随着院长宿迟敲响法槌,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简称维康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在该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宿迟亲自担任审判长。

     

        这是我国第一家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以来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案件,广受各界关注。

     

        9点,第一法庭的旁听席上已经坐满了摄影摄像记者、专家学者和各界群众。由于法庭面积有限,文字记者全部在旁边一间视频直播室观看直播。整场庭审不乏亮点:正式开庭前,法官助理引导双方当事人完成了庭前准备;庭审中,以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流程变为“一争议、一调查、一辩论”,更加简洁、清晰、高效。10点36分,当事人发表完最后陈述,宿迟再次敲响法槌,宣布休庭,案件择日宣判。

     

        “通过今天的庭审,我们能感受到司法改革正在积极推进当中。这次庭审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说。

     

    法官助理首次出现在审判庭上

     

        一个多月前的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当天,维康公司的代表就向该院递交了诉状。

     

        这是一起由中药材“金刚藤”的一项发明专利引发的官司,专利权人为湖南怀化正好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正好公司)。金刚藤药材具有祛风利湿、解毒散瘀的功效,正好公司研发出一种将其制成微丸的工艺,能使药物快速溶散,生物利用度高、服用及携带方便,该工艺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但维康公司认为,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和实用性,权利要求缺乏必要技术特征,说明书也未充分公开,于是向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14年7月,专利复审委作出决定,认为维康公司所提理由均不成立,维持专利有效。维康公司坚持认为该专利无效,于是将专利复审委起诉到法院,请求撤销其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追加专利权人正好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开庭前,记者注意到,法庭里除了审判长、审判员、原告、被告、第三人和书记员席位,还出现了法官助理的席位。9点20分,双方当事人到庭,法官助理杨静宣读了当事人和旁听人员权利义务,并仔细核对了当事人身份。这些以前在庭审中由法官承担的工作,现在都由法官助理在开庭准备环节完成。事实上,早在一周前,作为法官助理的杨静已经引导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和初步质证,作出了初步审查报告,并归纳了案件的争议焦点。

     

        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一大看点。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四五改革纲要”已经明确,要让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办好案件,事务性工作都交给法官助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明确了法官助理的职责定位,将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和大部分庭前准备工作都交由法官助理负责,有助于提高审判质效,也能全面培养法官助理的司法能力。”在庭审结束后的新闻通气会上,宿迟表示。

     

    首次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合并

     

        “把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结合在一起,这是今天庭审中的最大变化。”北京金诚同达律所高级合伙人庞正中对记者表示。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是案件审理中的常规环节。但如果案件争议点较多,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容易混淆,效率低,针对性也不强。这次庭审,首次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就每个争议焦点逐一审理。一个小时的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就涉案金刚藤专利能否得到说明书支持、该专利是否具备创造性、专利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该专利是否具备实用性以及其中一项权利要求是否缺乏必要技术特征等五个争议焦点进行陈述、质证,并回答了法官提问。

     

        “把事实辩和法律辩结合在一起,就同一个问题,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技术事实都调查清楚了,控辩双方把争议焦点说透了,使得庭审非常紧凑、有效。”庞正中说。

     

        “今天合议庭的阵容也很豪华。”庞正中表示,“以前院长、庭长主要是听案件汇报的,‘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象比较突出。这次庭审由院长作审判长,庭长作审判员,回归到了‘审的人才能判案子’的司法常识。”

     

        一些细微之处更能体现出司法改革的用心。以前法院开庭,如果代理人较多的话,经常出现有的代理人没地方坐,只好搬把椅子,把案卷放在腿上的情形。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案卷较多,审判庭的桌子要宽大许多。这不仅是对双方当事人的尊重,也反映出法律文化的变化。

     

        1993年,中国知识产权第一庭——原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宿迟当时是庭长。现在他又作为知识产权法院院长敲响了第一槌。亲眼见证了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事业两次飞跃的庞正中说:“这种变化令人鼓舞。”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我院从11月6日成立当天就开始正式受理案件,截至12月5日,建院一个月来共受理案件221件。目前,上述案件已陆续进入实体审理程序。”宿迟在通气会上透露。从收案情况来看,行政案件比重较大,达到收案总数的63%。此外,案件还呈现技术类案件比例高,案件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涉外案件多、涉外省市当事人案件多等特点。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原来由北京各中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已统一由该院集中管辖办理。“以三个中院此前受理案件数量和年均增长率为基础,我们预计未来七八年内每年收案量都不会低于15000件,而且其中绝大部分是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宿迟表示。

     

        宿迟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建立提高司法救济及时性和有效性的程序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真正满足权利保护要求的损害赔偿计算机制。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将会提高,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律师费的数额也要合理增加。“要让违法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将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要求落在实处,直接体现在司法裁判中。”

     

        宿迟还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定期发布标杆性、示范性案例,以案例指导方式替代传统的通过院、庭长听汇报来规范法律适用和执法标准。进一步提升涉技术类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水平,通过配备技术调查官,选任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技术类案件的审理,以及对法官开展培训等方式,大幅提高技术类案件的审判质效。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对知识产权保护最有效的手段是司法救济手段。我院将积极谋划推进司法改革,努力为推动实施国家创新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宿迟表示。

     

        知识产权法院敲响的第一槌,将在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历史中留下久远的回声。(本报北京12月16日电 本报记者 王逸吟 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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