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玥)“为中小微企业服务,是P2P企业的立身之本。平台要坚持做小、分散的原则,不得非法集资搞资金池,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开、透明。”在日前举办的“2014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行业峰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提出,对于P2P的监管,应当要求P2P平台自身有足够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信息公开透明,要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对于风控要有一定的管理约束。
来自2014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行业峰会的最新数据显示,网贷行业目前正在运营平台已达1540家,但与此同时,11月份问题平台数量再创新高,达到39家。针对如何监管P2P行业的问题,张承惠表示,第一,要让P2P平台有足够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只有一定的资本金才能保证足够的软件和硬件的投入。第二,P2P平台要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开、透明。第三,应统一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由自律组织来做还是由监管部门来做,可做进一步商讨。第四,在风险控制方面,P2P平台要有管理约束机制,包括技术风险、信息风险,还有资金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