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组织建设关键在基层,重点在农村。当前各地都在探索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工作,什么是服务型党组织?什么样的服务才是最好的服务?
“说到底就是让支部搞好服务,其实只要肯多干顺民心的实事、好事,就是群众最拥护的支部,就是对群众最好的服务”,这是一位普通村民给出的答案,也是农村百姓共同的心声。2010年以来,河北省孟村县通过建立“一诺三定、一事三议、一岗三评”三项村级办事服务规程,将村级组织承诺兑现、村级事务议事监督、党员群众民主测评融为一体,把党的领导服务机制和科学的管理机制有机统一起来,开辟了一条让村党组织想干事、干实事和服务群众“让民做主”的新途径,推进了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变“替民做主”为“让民做主”
针对部分村干部存在的怕得罪人、临近换届不想干事、不愿干事的现象,不少地方推行村级组织年度干事承诺,通过压担子的方式,增强村干部干事主动性,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村党组织的服务效能。但从现实情况看,有些村干部干事往往不尽如人意,经常“好心”办“坏事”,引发群众反感,甚至导致上访事件,造成干群关系紧张。
究其原因有多方面,但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在决策过程中违背群众意愿引起的。有些支部书记总认为“当书记就要说了算,不然当这个干吗”,为群众办事,喜欢自己拍板,或开个支部会就定下来,想当然地替民做主、盲目决策,自认为“我给你办好事你还能有意见”,以至出现群众“被做主、被服务、被致富”,群众不满意。还有的在实施修路、排水等“民心工程”时事先不征求民意,致使实事难以落实,或成为“半截子工程”,用一位群众的话说:“我们需要黄瓜你非给西瓜,即使再大再甜,我们不需要只是被动接受。”
孟村县通过建立“一诺三定”服务机制,有效破解了这道“难题”。村党组织在制定年度工作承诺时,不但要经过村班子商定、乡镇党委审定,还要过党员、村民议定这一关。村民代表和普通党员直接参与,不仅举手,还要张口,从制度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和决策权,变“替民做主”为“让民做主”。今年,刘石桥村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00余万元,已完成地下排水渠、村民活动中心、农贸市场和大成肉鸡养殖小区建设。支部书记刘胜岐说,“现在村干部干事底气足了,村上办事让群众说了算,不让干的事咱就先撂下,工作还有什么难度啊,再说年初作出了承诺,年底要兑现,不催着自己干没法向群众交代啊”。
孟村县推行“一诺三定”服务机制以来,村干部在承诺、践诺中注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和解决,赢得了群众信任,密切了干群关系。据统计,2013年全县126个村党组织共承诺办理各类公益事项574项,帮助群众新上致富项目80余个,件件办到群众心里,事事落到实处,党组织在践诺过程中亮出了旗帜、树立了威信,群众得到了实惠,各项社会事业呈现出欣欣向荣、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在2012年村“两委”换届中,由于村情民情稳定,党群干群关系协调,工作运行有序,孟村县获得“全省先进县”的荣誉称号。
把群众的问题交给群众解决
“当今是个动车时代,要让每个轮子都发力,火车才跑得更快。”支部书记陈万仓道出了当前的现实状况:随着农村生产方式转变和信息时代的到来,老百姓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意识更强了。要办好事情单靠村班子几个人搞服务,肯定办不好。只有建立一个平台,让更多的群众来参与服务,才能让群众获得最大服务,才能把实事办好。
孟村县通过打造“一事三议”议事平台,在各村建立健全村代会和村民主监事会两个组织,村重大事务和村班子年度承诺事项的办理,遵循“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村代会决议、监事会监督”的阳光操作模式,党员和群众代表参与议事决策全过程,由于代表是大家选的,办事是大家定的,花钱是大家管的,过程是大家监督的,群众能说得上话,出得上力,干部行为得到了规范,群众情绪得到了理顺,矛盾锐减,纠纷自解,干群关系也得到了改善,很多过去难以执行的决策得到了执行,很多过去难以解决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牟庄村现任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都是连续任职村正职20多年的老党员、老干部,在村里有基础、有威望,但在近几年的工作中也遇到过棘手的事,在2005年村街道路调整中,部分村民认识存在偏差,村干部多次做工作未果,致使工作搁浅。2013年,通过运用“三议”办事程序,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作用,把群众的问题交给群众来解决,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8年未决的村街调整难题,得以顺利解决。
以前,西满西村的公益事业没人管、没人干,干群关系紧张,各种矛盾纠纷不断。特别是在2012年征地过程中,多次出现集体上访事件。新支部建立后,健全了村代会和监事会,严格按照“一事三议”程序办事,党员群众再也不“置身事外”,而是理性地参与。村级大事用民主的方式决定,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征地、补偿等老大难问题,没用一周时间就顺利解决。同时,一年来先后投入建设资金150余万元,硬化了道路,修建了排水渠,种植了景观树,安装了路灯,新建了公厕……通过健全制度,进行系列改造和建设,该村一跃成为全县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样板村”和民主治理闻名村。
“干好干坏不一样”
“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村党组织服务对象是群众,衡量村党组织服务成效的标准有很多,但最好的一条,就是群众满意。
孟村县开展的村党组织“一岗三评”工作,通过“村班子自评、乡镇党委考评、党员群众测评”模式,把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作为检验党组织工作好坏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方法。每年12月,由乡镇党委组织,各村党组织书记牵头,把村班子一年来的工作成果,真真切切地摆到桌面上,不仅要让上级党委政府检验成色,还要给老百姓一个实实在在地交代,接受党员群众满意度百分测评。“一岗三评”成为一面镜子,把村干部的功过是非照了个清清楚楚,有功则奖,有过则罚,问责追究,激励村干部把兴奋点放到推动科学发展、干事创业上来,树立了“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导向。
在与村干部交流时,那些真心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村干部表示:这种评价是一种荣誉,是对自己最好的奖励,证明工作没有白干,赢得了群众的好口碑。那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政绩平庸的村干部内心受到了强烈地触动:由于工作没干好,群众评价低,感到脸上无光,因此,铆足劲要在下年干出个样子来。同时,由于掌握了评议结果,县乡党委对加强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了依据,管理更有针对性,提升了基层组织的指导性和针对性。2013年底,按照评议结果,县委对实绩突出、群众评价高的10个村班子进行了表彰,对6个政绩平庸、评价较低的村班子由乡镇党委政府对村主要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并对4个村班子进行了调整。
孟村县村党组织办事服务机制的运行,使基层党员群众管理村级事务的主观意愿变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民主实践,使村党组织把“对上负责”“对己负责”和“对下负责”有效地结合起来,党员群众有了参与村级议事决策和按程序监督评价村干部的权力,对村党组织及党员群众双方都有较大触动,这种机制让村党组织的服务责任更强了,活跃了基层工作全局,推动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2013年以来,全县126个村中,有73个村硬化了村内道路,46个村新建或修缮了村级活动场所,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净化等一大批群众亟待解决的实事、好事落到了实处,办到群众心坎,全县面貌得到整体提升。(本报记者 耿建扩 本报通讯员 张莉 宋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