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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05日 星期五

    观点新闻

    郭军:国企劳动关系应由市场决定要依法规范

    作者:本报记者 梁捷 《 光明日报 》( 2014年12月05日   02 版)

        本报讯(记者梁捷)国有企业改革首先要解决市场化问题,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应由市场来决定,要依法建立、依法规范,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按照市场规则与市场规律行事。日前在由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举办的“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国有企业改革及国有资产保护”论坛上,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郭军指出。

        郭军主张,要重新认识公司的本质。公司不仅是资本的俱乐部,也是资本与劳动有机融合的制度平台。资本与劳动应当有效结合,协调平衡,良性互动。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要切实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郭军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强化国有资产保护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制度保障。应当依法建立健全企业人员聘用制度,在法定标准和规则的基础上,遵循市场规律和规则,完善薪酬制度。要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依法强化公司高管的问责机制。所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都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强化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定责任意识,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国有企业应当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做遵守法律规定,遵循市场规则,承担社会责任的典范。

        (郭军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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