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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03日 星期三

    《八月桂花遍地开》后续报道⑥

    钟江武破解执行难

    本报记者 唐湘岳 本报通讯员 王冬媛 李斐 《 光明日报 》( 2014年12月03日   07 版)

        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老大难”问题。钟江武在桂东法院工作期间,注重因“案”制宜破解执行难,带领干警们创新执行方法,穷尽执行手段,讲究执行艺术,形成了劝导为先、联动织网、刑律兜底相结合的“桂东经验”。该院今年案件执行率高达94.18%,超出全市平均执行率24个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率以93.4%的成绩高出全市平均到位率整整27个百分点。

     

        法院干警们追忆着钟院长办案的故事。

     

    横幅变锦旗——桂东法院刑事庭庭长方伯文讲的故事

     

        我们桂东是国家级贫困县,经济条件差的家庭较多。

     

        2013年7月,在桂东县城办针织厂的郭某拖欠厂里90名工人70万元工资后失踪了,手机成了空号。

     

        大塘镇全溪村的老邓有个读高三的儿子,夫妻俩放下田里农活,专门在县城租房子陪读,靠在针织厂打工挣钱养家,这次两人一起被拖欠半年工资共1.5万元。老邓和几名工人来法院起诉针织厂老板,并申请了先予执行。他们做好了横幅、标语牌,如果解决不了,就把横幅标语挂到县委大院去。

     

        钟院长接待了他们,听取诉求和意见,不断安慰说:“不要急,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

     

        老邓他们走后,钟院长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安排干警分组摸底针织厂工人的家庭生活情况,做好安抚工作。

     

        我和钟院长走访老邓家,正逢老邓儿子放学,向父母要300元钱买高考复习书。老邓拿不出钱。钟院长从口袋里掏出400元钱塞给孩子:“拿去吧。”

     

        钟院长发动全院干警向贫困工人家庭募捐。

     

        了解到针织厂在广州市福田区一家贸易公司还有部分货款。钟院长带领我们赶到广东贸易公司追索这笔货款,成功追回30万元。

     

        开庭前,我们通知郭某亲友想办法联系郭某出庭。但是开庭当天,郭某还是没到。

     

        中秋节过后的第二天早上,钟院长说:“估计今天人在家,咱们找他去。”

     

        我们果然在增口乡郭某家里“逮”到了回家过节的郭某夫妇。

     

        钟院长问:“办企业面对市场竞争,压力总会有的。但是你拖欠工人工资,搞得人家要断炊了,你于心何忍?”

     

        郭某解释:“法官同志,我也是受害者。工人加班加点赚的都是辛苦钱,我也想给他们发工资发奖金。但是,我们给浙江老板赶制了200万元订单,对方到现在都没付款,东躲西藏找不到人。能付款的买家又对价格一压再压,厂里没效益,资金链断了。”

     

        钟院长劝导:“浙江老板欠你的,你可以起诉,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可这不能成为你欠工资的理由。”

     

        当天,郭某把自己的汽车钥匙交给了钟院长。第二天,郭某带着10万元主动来到法院。钟院长我们和他一起去厂里见工人。

     

        老板消失两个月突然回来发薪水,工人当即撤销起诉,对郭某表示宽容。

     

        工资到手了,大家给法院送来了锦旗。收到锦旗,钟院长告诉我们:法律是做什么用的?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老百姓打赢了官司,却得不到执行,那在老百姓的眼里,法律就是没用的白条。我们不能给老百姓打法律的白条。

     

    法律不是儿戏——桂东法院执行局法警邓贤峰讲的故事

     

        “对蔑视法律、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我们决不姑息。”这是钟院长对一位不孝顺老人、独占妻子死亡赔偿金的恶婿拒绝执行的坚决态度。

     

        2013年8月1日,大塘镇65岁的扶老汉跑到法院哭诉:“我女儿前年在广东东莞出车祸走了,法院判肇事司机赔了我们家43万元。这笔钱我女婿去年就拿到手了,却一分钱都不给我和老伴,平时对我们的生活不闻不问。去年,我在你们法院起诉了女婿,你们判他还我19.5万余元赔偿款。他到郴州中院上诉,终审判决下来维持原判。判是判了,他就是赖着不给。女儿去了,老伴病了,医药费也没着落,你们得帮帮我啊……”

     

        我和钟院长一起接待了扶老汉。钟院长说:“恶婿可恨,老人可怜,办好这个案件不仅是维护法律尊严,更是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尊重和维护。”

     

        我和执行局的同事当天向方某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方某以大部分赔款已用于个人花销为由,拒不履行。

     

        我们仅在建设银行查到他名下存款4000余元,数目不够。我们又查到他储蓄赔偿金的账户上曾发生大笔资金交易,经调取银行录像得知是本人提取。

     

        案情分析会上,钟院长说:“方某有意将财物转移,有一定的反执行意识。我们的突破口还是放在他本人身上。”

     

        钟院长签下了对方某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钟院长对我说:“拘留他是给他个惩戒。咱们要多去劝说他主动还款,案件双方毕竟是亲人,能以平和的方式化解纠纷,对于双方感情还有弥补的可能。”

     

        钟院长带领我们多次前去拘留所劝导方某,但司法拘留15日的震慑还是没能让方某敬畏法律,他叫嚣:“就是不给!”

     

        今年7月17日,桂东法院依法判处方某拒不执行判决罪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判决书交到方某手上,他流下了悔恨的泪,终于真正意识到法律对于任何触犯者都是零容忍,法律不是儿戏,犯法必将受到惩处。

     

        这是我县第一起因拒不执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在桂东引起反响,群众为法院拍手称快。

     

        (本报记者 唐湘岳 本报通讯员 王冬媛 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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