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作为全国最早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试点市,拥有全国一流的市民服务中心,曾列出全国第一份市长权力清单,现行有效的34件地方性法规在平衡和调整各方面利益关系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公开的市长权力清单
在新一轮完善市长权力清单过程中,邯郸市严格依法清权确权。凡是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行政职权,原则上全部取消;有法规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职权,履行提请修改相关法规章程后予以取消;以部门“红头文件”设定的行政职权,一律取消。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最终将职权分类确定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10个类别。
按照职权法定原则,邯郸市于今年9月20日再度完成了市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对初步梳理出来的202项市长权力进行逐项审核后,取消21项,最终确定市长权力181项。
对于确定的项目,邯郸市规范了“一表一图一件一盘”的“四个一”工作标准:每个单位都要上报一套完整的行政权力目录表;每项权力都要附一张权力运行流程图;附一份实施该项权力的依据文件;每套材料都要附带一个电子版文档。对于确定的行政权力,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整合网上网下两种资源进行实时监管,做到“应晒尽晒”。
透明的权力运行平台
邯郸市市民服务中心在运行实践中,深入总结在事项办理、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并编印了《邯郸市行政服务指南》等,使市民服务中心成为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平台。
中心实行“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机制:部门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审批服务科室集中、审批服务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到位、窗口授权到位、监督管理到位。
中心还设立了统一受理平台,通过网络系统与入驻部门窗口相衔接,对进入中心的各类事项实行统一受理、跟踪督办,有效遏制了体外循环、场外交易和“围标串标”。
邯郸市民服务中心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平台,在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加强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腐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邯郸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受到企业和市民的普遍赞誉。
务实管用的地方立法
近年来,邯郸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立法选项紧贴全市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创制性立法、地方特色,着眼务实管用,努力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为推进依法治市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自1994年制定《邯郸市水土保持管理条例》第一件法规至今,该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有《邯郸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邯郸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等34件。
邯郸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积极探索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建立健全立法协调工作机制、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探索法规出台前与立法后评估机制,使制定的法规更好地表达、平衡和调整各方面利益关系。(本报记者 耿建扩 本报通讯员 王达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