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叶乐峰)25日,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新一周期工作安排和新修订的指标标准体系》正式发布。
据国土资源部创建活动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指标标准体系共设计了50项指标,包括46项考核指标和4项一票否决指标,设置了土地、矿产、综合三类考核指标。新修订的指标标准体系与第二届创建活动指标相比,数量减少了8项,结构也得到优化,先后删减了14项,新增了6项,重点调整完善了26项,并对各项指标的考核方式和权重做了调整优化。据悉,国土资源部未来3年计划开展两个批次的模范县(市)评选,将一并进行表彰,继续把地级市纳入考评,最后报请国务院表彰。
在国土资源部召开的这次会议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说,创建活动自2010年6月启动,首个周期(2011—2013年)共评选出202个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和10个模范地级市,充分发挥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凝聚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