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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新闻人物

    胡锦光:天道酬勤修身治学

    作者:光明网记者 康慧珍 蒋正翔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20日 02版)

        “讲课风趣、深入浅出、清晰明快”“案例生活化,紧贴现实”“他把宪法讲活了,有大家风范,很是佩服”“不知如何形容,但没听过他的课,就白在人大待了”,这些是学生们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的评价。常年不变的开场白,座无虚席的课堂,造就了属于胡锦光特色的“传奇”。

        “妙趣横生,能说会道”是大部分学生和老师对胡锦光的印象,而这位口才绝佳的教授,却曾经“能写不能说”。“我当年选法学,就是自知口才不好,想要避短。当时想毕业后到法院工作,无非就是‘原告你说,被告你说,最后我判’,口才不好也没关系。”胡锦光笑着说,懵懂地迈进大学之门后,他才明白当年的想法大错特错,“法律其实恰恰是需要雄辩的口才”。

        回忆自己的大学四年,胡锦光每次的讨论课几乎都是在“沉默”中度过,看到别人口若悬河,便自叹不如。硕士毕业留校的“挫折”,一直令他记忆犹新:“当时人大有留校名额,但留校先要试讲。试讲时我怕念到一半没词儿,就把讲稿写得太细太长,结果念过了时间,没讲好。听课的学生烦我,觉得我照本宣科。”这次试讲,深深地刺激了胡锦光,“我不能让学生讨厌我,一定要成为既能写又能勇敢说出来的人。”

        此后,胡锦光开始抓住一切机会练习口才,经常向有经验的老教师请教,细心观察每堂课上学生们的反应,与学生交流喜欢怎样的授课方式。每次讲课前他都做足功课,力求给学生呈现不一样的课堂。在不懈努力下,一个学期后,胡锦光被评选为学校十大优秀讲课教师。此后,“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最佳宣讲奖”等荣誉接踵而至。对于自己取得的成就,胡锦光一直都微笑略过。

        恩师许崇德教授对胡锦光的影响很大。“作为一名宪法学者,他6O多年来一直追求法治理想,坚持学者独立的品格和独立的精神,直到生命最后一刻还在践行法治,这深深影响着我,也时刻鞭策我为继续推动中国法治事业、中国宪法学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忆及恩师,胡锦光的眼光中流露出无比的尊敬与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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