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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身体换旅行”“骆驼乞讨”纯属谣言

    作者:光明网记者 赵刚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20日 03版)

        社会生活有边界,网络世界有底线。依法管理互联网,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空间,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近期,《95后女子征集各地临时男友陪游》《骆驼被斩断四肢下跪乞讨》在网络上广泛的传播,从论坛、微博到最后报纸都有报道,但就是这么两条广泛受到关注的信息,却是某些人为了一己私利实实在在炒作出来的假消息。

     

    企业为做广告炮制“女子用身体换旅行”帖

     

        10月13日,一名自称“95后萌妹”的女网友,在天涯论坛上发布《用身体旅行:95后萌妹向全国征集各地临时男友陪游啦!》的帖子,公开宣布自己“0元游中国”的计划,向全国网友公开征集“临时男友”。除了招募网友,该帖子还上传自己的旅行照片,自称已完成南京、扬州等地的旅行。

     

        在帖子中,该女子称“每到一地征一临时男友,负责自己吃喝玩乐,而晚上可‘花前月下’,让临时男友做任何事。”该帖子一出,包括优酷、豆瓣网都在第一时间出现了该女子相关视频和照片,经过网友大量转发,随后部分媒体的微博也参与转发,使事态进一步扩大。

     

        记者查阅相关人员网络账号显示,在微博中也有和天涯帖子主人公相同的头像,名为“小清新重口味乃真汉子”的账号注册于2012年4月6日,第一条微博发布于2014年10月26日,其中很多微博都与旅游相关,截至到记者发稿时总共发布了20余条微博,不过在部分微博中,该账号发布内容多与一款社交软件有关。

     

        随后该网帖被网友指认是为一款社交软件宣传炒作,原因是有网友发现网帖中的联系方式仅有该社交软件号码。至此,不少网友纷纷表示:“原来是软文广告”。至此,95后用身体换旅行事件炒作真相大白。此消息最终被证实是上海掌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社交软件“友加”利用色情恶劣营销的产物。

     

        女子用身体换旅行系列炒作再次刺痛了人们的心灵。一款面向年轻人的社交软件,用如此低俗方式来炒作,这种扭曲的价值观与我们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相关企业必须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据悉,国家网信办已经对“友加”依法采取了暂停接入服务的措施并责令整改,通知主要应用商店下架该软件,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对相应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依法查处。另外,《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事后就转发上述假新闻向网友公开道歉。

     

    骆驼被砍四肢乞讨挑战伦理底线

     

        10月17日晚,网友“厦门脚丫”发布一篇配图的《各地惊现骆驼乞讨,有的骆驼还被砍断了四肢》的微博。在微博发布后,迅速引起了网友们对解救乞讨骆驼的讨论,两天转发达到数万次。随后众多媒体微博也未经核实就进行转载,使其在微博热门话题排行榜上名列第二。

     

        记者从该微博上看到,骆驼趴在地上,四肢小腿部位几乎看不到,就像被砍掉了一样。对此,大量网友声讨砍断骆驼四肢行为。骆驼被砍四肢乞讨热门微博随后被证明为一条假消息,北京青年报等媒体联系到目击者称,确有两人带着骆驼来行乞,但四肢正常,并未受到明显损害。随后又有“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警犬队”动态图演示,证明骆驼趴下时,四肢的小腿部位均向内部对折,如此姿势很容易让人误认为是膝盖以下四肢被截断。

     

        至此,一条博得了网友同情心的微博消息,被证实是一场闹剧,也让不熟悉骆驼习性的网友们大呼上当。网友“秋高气爽陈大米”表示,“辟谣了之后,有谁和我一样没有愤怒于媒体无良报道,而是欣慰还好,没有砍掉,真好。”

     

    专家:应立法规范网络信息传播

     

        随着网络普及和微信、微博等新兴传播工具的迅速发展,这让我们处于一个信息爆炸时代。精明的商家看到了这个机会,将企业本身融入其中,而个人也为出名炮制虚假信息,挑战人们的伦理底线。对此,我们应该认识到,网络社会不是虚拟社会,网络社会也应是法治社会。

     

        面对网络上经常出现的虚假信息,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表示,现在很多企业因为商业利益驱动,在网络上发布一些虚假信息博得网友眼球,这些信息往往以打擦边球形式存在,在法律和道德间游弋,挑战法律权威和社会的底线。

     

        对于上述这种行为,刘德良指出,我们应该建立完善法律制度,规范类似行为。同时在舆论上要抵制这种行为,让发布这种不良信息的企业和个人受到相应的惩罚。

     

        互联网本身具有高效、没有国界等特点,这使互联网后续传播的范围无法控制。针对这一特点刘德良认为,互联网的违法有害信息应该以预防为主,事后监管为辅。尤其是在法律上应该把违法信息明确化、法定化。做到哪些信息是违法的,哪些信息是有害的,都要进行法定化。

     

        同样,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教授王四新也认为,网络法治化要做到两个统一,就是技术标准与法律标准的统一和虚拟与现实的统一。王四新还建议,网络是一个国际化的东西,特别是推进网络法治化过程中,一些标准也要注意与国际接轨。把国内的和国外的有机结合起来,把中国政府已经签署和加入的国际公约里面的具体要求考虑进来,努力做到协调、统一。

     

        (光明网记者 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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