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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法治中国基层采访行

    河北新乐: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本报记者 耿建扩 《 光明日报 》( 2014年11月19日   04 版)

        日前,河北省新乐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案:当地一家拖鞋厂老板以浙江老板模具有问题为由拒付对方货款。审理中,拖鞋厂老板拿不出模具存在问题的任何证据,但看到佩戴《法案透视》标牌的记者正在现场录制,赶紧说:“别拍了,你们播出去了,以后谁还愿意跟我打交道。”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浙江老板说:“原以为法院会袒护本地企业,没想到《法案透视》全程跟踪,案件审理公开公正,有这么好的法治环境,我们对投资新乐更有信心。”

        《法案透视》节目于去年3月在新乐电视台正式开播,每周一期,截至今年10月底已播出112期。新乐市法院院长李健全介绍,借助媒体展示法院形象,是法院确保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的举措之一。近年来,该院大力推行“阳光司法”,建立并落实常态化司法公开机制,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司法公信力,得到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敞开门讲评发还改判案件,减少瑕疵案件,有效预防错案,是新乐市法院“阳光司法”的重要内容。从2011年初开始,该院建立了定期讲评发还改判案件制度,而且,每次讲评都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指导。每次讲评结果都存入办案人员档案,作为考评、奖惩的重要依据,规定全年发还改判案件超6件或发还改判率超5%的办案人员,先调离一年,待学习培训后经院党组决定是否返回审判岗位。此举使瑕疵案件明显减少,错案得到有效预防,2013年发还改判案件同比下降了29%。

        为打通法院内外监督渠道,新乐法院还在2012年投资100余万元建起了5个技术设备先进的高清数字法庭,庭审视频及开庭笔录信息全部得以储存。庭审中,笔录、证据同步展示,让当事人打明白、放心官司。庭审对公众也透明,该院在门前竖起与数字法庭连接的电子屏幕,人们在街头就能“旁听”庭审。新乐市协神乡王村村民郭建忠在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当了被告后,庭外“旁听”了一起案件审理后向记者坦言:“我相信法院,我的事会得到公正解决。”

        (本报记者 耿建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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