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牛梦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保险行业应在规避风险方面充分提供公共服务,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功能。”在日前举行的“2014亚太金融论坛——区域政府与民间金融合作之路”论坛上,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北京保险研究院执行院长姜洪表示。
姜洪强调,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同时社会治理方式也在转变。社会治理应该由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转变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依法治理的新常态。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过程中,保险业应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政策工具。
姜洪认为,目前有很大一部分保险是介于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公共服务体系,如农业保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这项服务性的业务,保险公司几乎不赚钱。国际通行做法是政府对农业保险给予一定补贴。在我国,农业保险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需要一种更有效的途径来解决受灾农户的理赔问题。他认为,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种比较可行的途径。保险公司可以设计风险评估和理赔机制并管理风险基金,可以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把保险作为一项第三方提供的社会公共服务,服务社会治理方式创新。
(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 姜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