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殷泓、柴如瑾)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结果18日在京揭晓,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的《深圳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10个项目从24个入围项目中脱颖而出,获“中国法治政府奖”。此外,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的《旧城改造的“曹家巷自治改造模式”》等14个项目获“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中国法治政府奖”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起设立,是国内首个由学术机构发起设立的奖项,主要对各级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制度创新和措施进行专业评选和表彰。“中国法治政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目前该奖项已评出两届。报名参加评选的项目第一届为49项,第二届为59项,第三届为74项。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名誉院长应松年在致辞时表示,本届评选的获奖者,都是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地方、单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年来各级行政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创新和努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词之一。我们在这个时候举行评选大会,既是对已有成绩的回顾,更是对未来进一步落实四中全会决定、更好更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鞭策。”应松年说。
本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最终评选出10个“中国法治政府奖”和14个“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等颁奖嘉宾为获奖单位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获得本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的10个项目分别是: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沙市出台全国首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的《济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信访办公室的《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创办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的《创新城管执法体制机制,共建执法和服务治理模式》、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的《乡镇法治政府建设新探索》、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加强复议应诉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的《深圳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建立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中心,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水平》、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成都农村产权纠纷仲裁工作》、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政社互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治理体系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