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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最高法要求推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体制改革

    本报记者 王逸吟 《 光明日报 》( 2014年11月19日   03 版)

        本报天津11月18日电(记者王逸吟)第四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18日在天津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会上讲话强调,要科学谋划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推动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沈德咏表示,当前,国际经济政治格局深刻调整,开放型经济和海洋经济深入发展,依法治国全面推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这项工作必须大力加强。作为我国司法的国际窗口,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在维护国家法治权威、提升司法国际公信力、彰显依法治国形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法院要不断加强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努力提升审判队伍素质,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要拓展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强化国家利益思维,彰显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国际化特色,不断提高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国际影响力。

        沈德咏要求,要遵循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特点和规律,按照国际化标准和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提升法治软实力,为维护国家权益、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提供法治保障。要科学谋划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推动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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