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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

    各国新政

    德依法保障职工常回家看看

    本报驻柏林记者 柴野 《 光明日报 》( 2014年11月18日   08 版)

        最近,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一项“家庭与职业协调法”,旨在让双职工有一定时间照顾老弱病患亲属,而经济上又不会损失太多。这一措施,将会大大缓解德国家庭与工作之间的矛盾,从长远看,也为以人为本的德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家庭与职业协调法”将于2015年1月正式实施。今年10月德国议会还对该法律进行了修订,修改的相关条款规定,所有职工可以享受短期紧急护理和长期护理假,其意义在于,给予员工一定的时间来照顾老弱和病患亲属,并在经济上有所补偿。

        根据相关条款,所有在职者一年里可以享有10天的短期紧急护理假,其间工资将由护理保险公司按照正常工资水平的67%发放。这10天的时间可以用来照顾突患急病的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而此前,如果谁要因照顾家人请假是没有任何薪水的。另外,职工还有权享有半年以上的长期护理假,或者是在最长两年时间里每周只工作15个小时,以便有更多的时间用来照顾亲属。没有结婚但生活在一起的伴侣,包括同性恋者,也都将享有这一权利。无论是紧急护理假,还是长期护理假,职工的工作岗位将会得到法律保护,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解聘请假者。

        近年来,世界人口的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德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更是突出。伴随老龄化而来的一个紧迫问题是对老年人的护理。据德国官方统计数据,目前全德国需要护理的人群高达260万人,其中180万人处于紧急护理状态。在德国,老弱病残的照顾有几种方式,有的居住在老年人护理院或养老院,有的接受专业护理人员的照顾,而大部分老年人是在家中接受亲人照料。

        在养老院,轻微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的老人,每月护理费用大约1023欧元;基本不能自理的老人每月护理费用约1279欧元;几乎所有日常生活都需要别人照理的老人,每月护理费用大约1432欧元。此外,还要加上住宿和饮食费用,每月花费高达3400欧元。如此高额的费用,即使对于退休金丰厚的公务员,也是难以接受的。

        在老人身体每况愈下、家属压力越来越大时,如果不想送老人进养老院,也可以申请护工上门护理,比如给老人洗澡、喂饭、喂药等等。每一项收费都列得明明白白,如:梳头2.50欧元,洗澡15欧元,剪指甲5欧元……尽管如此,很多人出于各种考虑,还是愿意自己照顾父母。

        父母年迈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孩子还未成年,这是很多德国职场人员都面临的情况。虽然照顾老人是儿女的义务,但他们又不能不顾及自己的工作。为此,德国一直在探寻解决这一难题的办法。而“家庭与职业协调法”将使职工的家庭护理时间得到法律上的确认和保障,使他们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老弱病患亲属,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减轻了他们的一些经济压力。

        虽然德国职工对此项措施表示赞赏,但是除非万不得已,还是很少有职工愿意享用长期护理假。因为职工在这两年里虽然可以减少上班时间,多去照顾护理家人,但其间每个月能拿到的工资只有全职时的70%左右,这样的经济压力是一个家庭难以承受的。另外,职工一旦这样做了,会错过晋升机会。

        德国舆论认为,为了在社会和经济层面满足众多需要护理者的需要,让老人们度过高质、快乐的晚年,德国政府以创新和灵活的思维方式对护理体系进行进一步的改革是十分必要的。

        (本报柏林11月17电日 本报驻柏林记者 柴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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