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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17日 星期一

    最美基层干部

    绿色家园的忠诚卫士

    ——记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环保局监察三中队中队长潘海丰

    本报记者 耿建扩 本报通讯员 张玉宇 王文珩 《 光明日报 》( 2014年11月17日   04 版)

        15年,5000多个日夜,数十万公里的执法里程,上千次环境执法行动,查处违法案件210起,解决群众投诉180件,9次受到上级表彰奖励……一串串数字记述着一位基层环保卫士的荣誉与艰辛。他,就是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环保局监察三中队中队长潘海丰。

     

    “火眼金睛”,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1998年,25岁的潘海丰成为永清县环保局一名工作人员,三年后担任监察三中队队长。多年的一线环保执法工作实践,潘海丰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让环保污染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2012年7月,接群众举报,县城中干渠有疑似污水偷排现象。中干渠是紧靠城区的一条沟渠,中上游有多家老化工企业,这些企业经过环保部门的多次整顿治理,都建成运行了排污处理设施,是哪家企业违规偷排呢?潘海丰带领队员连续多日在夜色的掩护下,对中干渠沿线排污口进行逐一观察、取样、检测。

     

        经过认真检测排查,潘海丰很快确定了偷排企业。在铁证面前,偷排企业不得不承认了偷排污水的事实,接受了处罚。此后,潘海丰带领队员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各排污口的位置和排放物等实际情况,按照工业废水、生活废水、雨水的不同,实行分级分类编号监管,不定期巡查。之后再也没有发生企业偷排、超排事件,中干渠及附近坑塘沟渠水质得到有效控制。

     

    勇当尖兵,决不向违法分子低头

     

        作为一线执法工作人员,潘海丰始终站在环保执法的最前沿。工作中他不畏凶险,敢于碰硬,成为一名出色的执法“尖兵”。

     

        2013年6月2日晚,潘海丰带领队员到刘街乡小五间房村开展“十五小”“新六小”重污染企业取缔工作。刚到一家小电镀加工点的大门口,几块拳头大的石块突然从黑暗中向执法车砸来,显然有人在对他们进行威胁警告。

     

        “决不向违法分子低头!”潘海丰果断冷静地向队员布置任务、提出要求。“依法依规处置,讲清政策、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注意安全,防止设备、原辅材料被转移。”凭借铮铮铁骨和凛然正气,潘海丰牢牢控制了局面。在后续赶到队友及其他部门同志的共同配合下,潘海丰和队员们连续奋战两天两夜,辖区内10余家小电镀加工点及小塑料加工点被彻底清除。

     

        在十多年的环保执法工作中,潘海丰面对过手持利刃暴力抗法的不法分子,接到过无数次的电话威胁,受到过许多谩骂。“如果你热爱一项工作,再苦、再累你也不会觉得苦、累!”潘海丰笑着说。

     

    服务前置,有效预防污染事件发生

     

        干好基层环保工作,除了严格执法,更需要做好环保服务工作。“环保工作千万不能‘一罚了之’,要主动为企业环保工作出谋划策,将服务前置,才能有效预防污染事件的发生。”潘海丰说。

     

        廊坊龙腾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范玉生提起潘海丰直竖大拇指:“2012年,公司需要对原有雨污分流管网进行升级改造。潘队长跑前跑后帮我们规划、设计,还专程到市环保局请来专家进行指导,每天都盯到大半夜才回家,帮了我们大忙了。”

     

        范玉生回忆说:“没过几天,就赶上了大暴雨。潘队长开着私家车来到厂里,说雨这么大不知道新安的雨污分流设施能不能正常运行,不来看看不放心。这件事让我着实感动,我们从心里感谢、钦佩。”

     

        潘海丰的工作得到了辖区众多企业的支持与配合,环境污染事件逐年减少。“环保执法,服务先行,能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潘海丰总结道。(本报记者 耿建扩 本报通讯员 张玉宇 王文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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