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3日电 记者冯蕾13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现已全面展开,至12月31日结束。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从11月1日开始重点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以捐资助学、共建、借读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公办普通高中超出“三限”比例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乱收费,高校违反自愿、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的乱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由发改委和教育部共同开展,已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