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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

    加快推进海军涉外法治建设

    海军副参谋长 宋学 《 光明日报 》( 2014年11月12日   13 版)

        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写入《决定》,对于加快推进海军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有利于提高海军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开展海上军事斗争的能力。当前我与周边国家的领土和海洋争端问题趋于复杂化,海上军事斗争与政治、外交、经济、法理、舆论各领域斗争的联系更加紧密,海上军事行动的政治性、敏感性越来越强,要求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海上维权斗争特点要求。我国经略海洋、维护海权,就要不断增强在海上权益争端处理中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在海上军事斗争中更加自觉主动地运用法律手段,善于用法律手段谋事造势,为海上军事斗争提供法理依据。

        有利于提高我国参与国际海洋法规、规则制定的主动性,增强话语权。自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世界各海洋国家都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重新制定或调整本国的海洋战略、政策和法律,我国批准《公约》后,进行了一系列海洋立法,提出了解决与周边国家海洋争端的思想。但由于《公约》是世界各国折中、妥协的产物,诸多矛盾与分歧在《公约》生效后依然存在甚至日趋尖锐。为此,我国应加快海军涉外法治建设,积极参与国际海洋规则协调和制定,在国际海洋规则和制度领域争得更多的话语权。

        有利于提高中国法治实践对国际法形成和发展的贡献力,进一步推广“和谐海洋”理念。就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家发展战略而言,即使我们有一支大规模的远海进攻力量,也不可能全部以武力手段去解决所有的海洋权益和海外利益争端。应加强海军涉外法治建设,进一步推广“和谐海洋”理念,有效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与海外利益,拓展和确保在南北极、公海、国际海底的合法权益,确保海上战略通道的安全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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