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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10日 星期一

    暖心房·安居梦——棚户区改造进行时

    枣庄棚改:让幸福安居不是梦

    本报记者 赵秋丽 特约记者 李志臣 《 光明日报 》( 2014年11月10日   10 版)

        本报枣庄11月9日电(记者赵秋丽 特约记者李志臣)“我一辈子在煤矿干,最大的梦想就是一家老小能有一个像样的家,如今这个梦总算实现了。”日前,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燕山路棚改户张邦平高兴地告诉记者。

        对于张邦平一家来说,棚改就是撬动他们幸福安居梦的支点。“车辙一过灰满天,几眼看去不见边”“弯着腰、拄着棍,阴天下雨掉眼泪”,这些都是昔日薛城区燕山路棚户区的真实写照。

        张邦平说,2010年前,燕山路附近的几个片区还是一片年久破旧的棚户区。如今,这里已变成高楼林立、现代时尚的智慧社区。记者看到,在燕山路棚户区回迁区龙潭社区,一栋栋高层居民楼拔地而起,步行街中央设置了时尚、美观的啤酒屋,小区内慢行步道间处处是花草树木。对于两千多户燕山路棚户区居民来说,不仅从棚户区搬进了花园洋房,还生活在智慧社区,享受到了智能化的便民服务。

        枣庄是传统的资源型工矿城市,在计划经济年代共调出原煤4亿多吨,担负着江浙沪50%的煤炭供给。而当年“先生产、后生活”的理念,使得数以万计矿工家庭在简易搭建的房子里一住就是几十年。据统计,2009年枣庄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棚户区仍有140个,总建筑面积545万平方米,涉及7.5万户、25万余人。对于枣庄来说,棚户区改造是城市转型绕不开的一道坎。

        2009年,枣庄被国家列入资源枯竭型城市,当地将同年启动的棚户区改造作为城市转型的示范工程。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枣庄从完善城市功能、调整业态布局、梳理城市肌理入手,科学制定棚改项目一次性布局选点规划,合理落实安置地块,精简行政审批手续,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不留死角,实现城市建设一步到位、跨越发展,一举改变了城市面貌落后、品质不高的现状。

        在精简行政审批上,枣庄市要求,市棚改办公室作为全市棚改工作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各区(市)和各大企业棚改项目的审核;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组织棚改项目并联审批;市政府有关部门本着特事特办、减少环节、缩短周期的精神,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棚改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棚改项目行政许可审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相关部门联合办理的制度,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棚改项目所涉及的行政许可审批部门,自参加联席会议即视为已经受理,承诺时限从受理之日起计算,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70%以上。

        枣庄棚户区改造,不仅仅局限于把“旧房”变“新房”,更为重要的是要把“旧区”变“新区”、把“城市建设”变“城市经济”,在让城市面貌实现“脱胎换骨”变化的同时,努力让民生得到最大限度的改善。截至目前,枣庄市已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7.9万户,涉及居民27万余人;安置房累计竣工6.4万余套,带动社会投资540余亿元。通过棚改,全市同步新增道路133条,停车场65个、面积达118万平方米,城市绿地298万平方米,中小学和幼托设施52个、面积达42.5万平方米;全市新增商业面积190万平方米,创造就业岗位10万个;高层建筑从110幢增加到1200幢,比棚改前增长了10倍。这不仅有效带动了城镇居民就业,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而且改善了民生、凝聚了民心,有力地促进了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和新型城镇化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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