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法治政府的基本标准,那就是要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通报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精神和部署,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迫切需要。”袁曙宏说,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均对建设法治政府作出部署,是多方面的迫切要求。
袁曙宏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是两个坚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必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政府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线,也需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如果不依法办事,人民群众感受不到公平正义,就会对政府失去信心,怎么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呢?”袁曙宏说,全面小康不仅是物质的小康,也是公平正义的小康,要使人民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需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思维
“十八大之后,‘法治思维’成了一个热词。”袁曙宏说,现在“法治思维”被用在各个方面,比如运用法治思维履行政府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反对腐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治理雾霾等。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那么领导干部怎么提高法治思维水平?袁曙宏说,法治思维的核心要义就是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必须以法律为根本准绳,必须把法治方式作为维护人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思维方式。
袁曙宏指出,要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必须做到“五个坚持”:一是领导干部要坚持学法、尊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需要全体国家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全体人民群众的维护。二是坚持职权法定,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三是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五是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
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
“如果对领导干部的指挥棒不做一些改变,那法治建设是不可能真正抓起来的。”袁曙宏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就是法治意识素养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提拔使用;特权思想严重的,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发生严重的违法事件、产生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他说:“我们现在抓法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是落实到人头上的。”
十八届四中全会还提出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并提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把这五大程序法定化,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如果政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来决策,造成重大损失,就要终身追究责任。”袁曙宏说,“这个责任是行政首长的责任,还是副职的责任,还是承办部门的责任,都要追究清楚,一查到底。”
(本报北京11月6日电 本报记者 周洪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