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完成四轮巡视工作,完成对全国31个省、区、市全覆盖。通过四轮巡视工作,直接查处了一批贪腐领导干部,并搜集了一些群众反映问题的线索。巡视惩治了贪腐,发现了问题,赢得了民心。但反腐是场持久战,难以毕其功于一役,各方思想丝毫不能懈怠。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的鲜明态度。十八大以来,巡视这一监督“利剑”取得的反腐成效有目共睹,一大批“老虎”“苍蝇”被打被拍,全国上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梳理四轮巡视工作的反馈意见不难看出,与常见公文“主要讲成绩、捎带谈问题”的行文模式有着很大不同,巡视组发出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将“炮火”集中在问题和建议上。对违法违纪现象的各种表述,也一轮比一轮尖锐、犀利,直击痛点暗疮,让民众大呼过瘾。
巡视组选择更加具体、接地气的表述来反馈意见,能够更有效地警示那些还心存幻想、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无论怎么变换花样,巡视组对你们的腐败“套路”已经一清二楚。这些一针见血的表述如同入穴银针,对贪腐分子、不正之风形成强大震慑力。
腐败现象稍有松懈就会卷土重来。事实上,仍有一些怀侥幸心理的党员干部,中央巡视组进驻时战战兢兢,巡视组撤离后便原形毕露。因此,反腐工作不仅要就“体检”中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更要在机制框架下稳定运行,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只有给所有法规红线持久通上电,才能让顶风违纪者缩回贪腐之手,遏制腐败的重生或蔓延。
各地党组织当以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为鉴,对照巡视组在“体检”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目标、时限和要求,用制度编织反腐的“笼子”,给权力套上“笼头”。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巡视为制度反腐建设积累了经验,也为开启法治反腐的新征程吹响了进军号。随着中央巡视实现省区市“全覆盖”,两年间所发现的共性、多发性问题,必将成为法治反腐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