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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05日 星期三

    佛山市禅城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杨昱 《 光明日报 》( 2014年11月05日   07 版)

        广东佛山市禅城区近年来切实落实国家各项安置政策,结合本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际,引导退役士兵树立正确择业观,推行自谋职业与推荐就业结合的安置办法,积极探索以发放补助金、扶持就业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

        禅城区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短信平台、宣传标语和宣传栏等工具,向各用人单位下发安置工作宣传手册,深入到社区和用人单位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按照“政府推荐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原则,禅城区区域内企业用人和各镇(街)的政府聘员可优先考虑退役士兵。今年,祖庙街道招聘20名政府聘员,就要求招录近3年来祖庙街道的退役士兵。

        按照“培训实体化、创业目标化”的思路,禅城区劳动保障部门开设门类众多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涵盖财务、计算机、市场营销、数控车床、汽修、人力资源管理等40多个方面,每名退伍返乡军人均可免费参加两次相关的培训。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采取一次性经济补偿办法。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各相关部门简化手续、优先办理证照、安排场地和摊位,除依法颁发证照收取工本费外,不收其他费用。

        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禅城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其军龄可视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如被用人单位录用,享受同工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福利待遇,军龄和待业分配期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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