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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04日 星期二

    法治中国基层采访行

    重庆铜梁:法律专家服务团进村社

    本报记者张国圣 通讯员赵武强 《 光明日报 》( 2014年11月04日   04 版)

        本报重庆11月3日电(记者张国圣 通讯员赵武强)日前,重庆市铜梁区共和水泥厂的几百名职工,一分不少地从企业拿到了应得的安置费用。等待签字领款时,一位职工说:“他们现在一分钱都不敢少了。冉顺琦律师说了,哪怕少发一分钱或者迟一天发,都要多付违约金和滞纳金。”

        从2012年起,铜梁区在西河镇尝试以法律专家服务团和法律指导员服务团的形式,加强对基层组织和城乡居民的法律服务工作。冉顺琦所在的重庆渝礼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律师,成为西河镇的法律专家服务团。“那时每个镇每年都有上百件信访案件,信访群众一来就指名道姓要找书记镇长,实际上许多问题不是找了书记镇长就能解决。”曾经在区信访办挂职的铜梁区政法委副书记曾永生认为,基层群众信“访”不信“法”,既浪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也不利于法治社会建设。

        2008年,时任铜梁区司法局副局长的曾永生提出“法律服务全覆盖”。在他看来,法律专家服务团和指导员服务团的职责,就是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政策咨询,“让不会打官司的人学会打官司,让打不起官司的人打得起官司”,从而实现“诉访分离”。

        共和水泥厂的职工在自身利益受损后,曾经连续几个月到区委区政府、公安局、信访办上访。一位职工说:“后来官司打到了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我们得到的赔偿比原来信访要求的每人还多了1万元。”

        在西河镇、福果镇和庆隆镇采访时,记者发现每个村社的“村务公开”栏,都有法律专家服务团的基本资料、每个律师的照片和联系方式。曾永生介绍,法律专家服务团进村社,最直接的效果是基层信访量大幅降低,城乡居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现在全区律师每年提供的法律援助都不少于150件,为群众节约相关费用数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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