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04日 星期二

    最高法: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实行跨区域管辖

    本报记者王逸吟 《 光明日报 》( 2014年11月04日   03 版)

        本报北京11月3日电(记者王逸吟)最高人民法院3日公布《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知识产权法院实行跨区域管辖。

        根据《规定》,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本市辖区内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还将对广东全省内的前两类案件实施跨区域管辖。此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对全国范围内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实施专属管辖。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王闯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决定》的出台施行是最高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知识产权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王闯表示,下一步要加快知识产权法院设立进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于本月上旬挂牌,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将在年内正式成立。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