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本版10月14日刊出《我们怎么看待所谓的“垃圾学术”》一文后,在本报读者和作者圈中引起反响,他们不仅打来电话表达想法,更是投来诸多文章,系统论述,表明观点。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他们都说这么做是受了那篇文章“编者按”的启发,编者提出的“有正面意见,也有反面意见,甚至有多种意见,真理越辩越明”“学术研究最应忌惮的是压倒一切的一个声音在发挥作用,没有争鸣与探讨”鼓舞了他们。这样一种氛围下,我们决心为学者和读者继续提供这样一个平台,开设《争鸣与探讨》专栏,希望由热情的关注,理性的思考而把问题引向深入和明晰,促进学术的研究和发展。
读了刘振天先生《我们怎么看待所谓的“垃圾学术”》一文后,我有几句话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在当前学术研究的大环境下,我当然理解刘先生写作此文的苦心,而且刘先生主张用学术和市场机制而不是行政手段来管理学术,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我对此更为赞赏,但对刘先生的主要观点及其论证我却不能苟同。
刘先生认为,应当正确认识重复性学术研究的特点与功用,待之以宽容和大度,否则,中国学术别说低水平,就连学术垃圾恐怕都没有了。为什么低水平重复性学术研究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呢?刘先生提出了三点理由:一是“学术研究和学术创新是需要长时期积累的,低水平重复性研究也是全部学术活动的重要部分,并且是学术研究和创新的必经阶段”;二是“低水平重复性研究是知识传承与传播不可缺少的环节”;三是在中国学术整体落后于西方的事实下,“追踪、理解、陈述、介绍、重复性的学术研究”是中国学术实现“赶超和创新”的“不能根本跨越的阶段”。可以看出,“低水平重复性学术研究”是该文的核心概念。然而通读全文,我没有理解“低水平重复性学术研究”指的究竟是什么;尤其是,“重复性”的确切含义是什么;什么样的“重复性”研究可以被认为是“高水平”的,等等。如果这个概念解释不清,或者说其界定边界不清,我们就无法准确区分到底何为“学术”,何为“垃圾”。
抛开自然科学研究不论,单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而言,刘先生的三点理由也不能成立。首先,学术研究和学术创新的确需要长时期积累,但低水平重复性研究不是学术活动的重要部分,更不是学术研究和创新的必经阶段。诚然,任何学术领域的研究和创新都不是空穴来风,都是站在前人肩膀上取得的,但我们既不能把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混为一谈,也不能把只能作为研究资料的前人成果在所谓“重复性研究”的名义下当成自己的研究成果改头换面重写一遍。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尽可以从不知到知,从少知到多知,在前人的知识积淀中反复耕耘,不断积累,受到启发,获取灵感,但这只是也只能是学习和研究的过程。作为最终呈现出来的学术成果,特别是具有知识产权的发表作品,必须是学者自己的观点和独立发现。即使是文献综述式的研究,也必须要有作者独到的见解、思考、分析和评论,能够对读者有所启发。否则,读者尽可以自己去读原典文献,不需要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学术二道贩子”的身上。
其次,刘先生提出的第二点理由,指的并不是学术研究,而是教学和大众传播。知识当然需要代际传承和社会传播,否则,就不能实现学术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但这和学术研究本身是两码事,属于学术研究之后的结果。学术研究并不是学者的孤芳自赏,通过教学和发表,自然会实现代际传承和人际传播。只不过,人类社会的学术活动发展到今天,已经进入到专业高度细分阶段,专业化的学术研究成果——尤其是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往往只有极少数该领域的同行才会感兴趣或者才能够理解。他们仔细阅读彼此的论文,知道彼此正在做什么,问题是不是重要,做得水平高不高,是不是有趣,等等,但这些都很难成为社会公众有兴趣和有能力关心的问题。过于狭窄的领域、过高的进入门槛以及特殊的表述方式常常会限制学术成果的传播范围及其作用的发挥。因此,开展学术成果的普及推广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但这种通俗化的科普工作已经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学术研究。在美国,一些学术深湛的大师常常会在报纸杂志网站上开设专栏,但这些文章和他们的专业研究成果是泾渭分明的,大多是其个人研究成果的通俗化重述,所讨论的是社会公众关心的公共事务,履行的是其作为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
此外,在许多研究型大学,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往往也是该领域的研究者。他们的确会将最新的研究成果——包括他们自己的传授给学生,也会和学生一起开展研究工作,但从本质上说,这只是履行了他们作为教师的职责,是教学活动而不能视之为学术研究本身,尽管他们从教学相长中也吸收了更多的灵感。
刘先生在论证这一点时专门强调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作。实际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作更需要理论创新而不是低水平的重复,也许正是大量低水平重复性研究正在慢慢侵蚀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生命力。试想,如果没有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造性发展,能够有新中国的诞生和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吗?历史上,仅仅满足于对马恩列斯文献的解释所带来的“本本主义”和“教条主义”危害难道还少吗?回过头来看,这些囿于“本本”的所谓“研究成果”倒真的是一堆垃圾,反而阻碍了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正确认识、理解和研究。
第三,我看不出刘先生关于第三点理由的任何论证。也许在自然科学领域,中国的确在世界上还处于相对落后位置——其实也不尽然,中国科学家在某些学科领域已经进入到全球领先行列——谁让我们还没有获得诺贝尔科学奖呢?即便如此,低水平重复性研究也不可能是中国学术赶超西方的必经之路。那是一条永远都走不通的死路。令我好奇的是,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刘先生是根据何种资料和标准,就断言总体上西方比中国先进呢?其先进性又体现在哪里呢?
人文和社会科学研究往往带有强烈的地域性特征。一个国家的人文和社会科学工作者如果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使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研究产生新的发现和进步,推动了国家和民族的进步,即使他写作的语言是母语而非英语,即使他所关心的问题只是区域性的而非全球性的,即使他的文章从形式上看也许不符合西方的“学术规范”,那也是实实在在地在研究真实世界的问题,尽到了自己作为学者的责任,为人类文明作出了贡献,其学术成果因而具有了世界性。反之,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任何一项研究成果——即使研究者的名气再大,地位再高,研究成果再“先进”,对于这个国家和人民来说也都是没有意义的,甚至可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一个明显的例证就是西方经济学家为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经济改革所开出的“休克疗法”,其理论模型不可谓不完美,但却给这些国家的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确需要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交流和借鉴,可以翻译和介绍,但不能只是简单的重复和照搬,更不能跟在所谓西方“先进理论”后面亦步亦趋。原因很简单,任何一个西方学者,无论对中国了解程度有多深,都不可能也无法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去思考体会中国所面临的问题。他们永远只能是可以“同情的理解”的“他者”;我们的问题则永远只能靠我们自己解决。因此,任何“先进”的理论到了中国,都必须经历一个“创造性转化”的过程,否则,简单的重复性移植只会造成南橘北枳的恶果。
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刘先生在文中引述了潘懋元先生关于内部刊物的话。我想提醒的是,这件事发生在上个世纪80年代。当时,对于刚刚从一场文化浩劫中复苏的中国来说,知识传播的重要性和价值要远远大于新知识的创造——在“文革”中几乎被全部摧毁的学术界和知识界需要有一个休养生息的过程——而且潘先生讲得非常清楚,这些内部刊物的价值在于培训。换句话说,不在学术研究。时代不同了,今天的中国和30多年前的中国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们不可能只是满足于“追踪、理解、陈述、介绍”、拼凑、重复别人的研究成果。我们不能永远只是“制造”而没有“创造”,只“大”而不“强”。实际上,对当代中国人而言,创造新知识的渴望比任何时候来的都要强烈。在我看来,刘先生现在引述潘先生30多年前的观点来说明低水平重复性研究的必要性,未免有点儿“刻舟求剑”的味道。
学术就是学术,垃圾就是垃圾,没有模糊的中间地带。判定学术和垃圾的标准是,文章有没有自己的独立观点,是否找到了新的材料,是否运用了新的方法,是否得出了新的结论。有就是学术,没有就是垃圾。不存在“学术垃圾”一说。诚然,在学术研究的道路上实现创新的确非常艰难,但要做到不重复别人的研究成果不一定很难,至少可以有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最不济也可以有看问题的不同角度。退一万步说,如果实在没有自己的观点,你也可以选择不写,这是你的自由。古人不是早就说过“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吗?说到底,这还是一个如何对待学术研究,如何看待“重复性”的态度问题。当然,也和当下中国的科研管理和评价体制直接相关。
在这方面,美国教育中的某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在美国,不存在“重复性研究”这样的概念——无论水平高低。美国孩子从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通过各种方式查找资料,解答自己感兴趣的问题,但在最后写成的文章里,观点一定是自己的,每一句话必须都是自己想出来的,凡是“重复”引用了他人的话必须注明出处,否则就是抄袭。极端情况下,如果引用4个曾经发表过的连在一起的单词而没有注明出处,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要害在于,抄袭是很严重的恶行,一旦记录在案就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因此没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触碰这条“重复性”的生死底线。此外,在科研管理上,越是顶尖大学,越是对学者——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者的研究工作没有压力和限制。那些最顶尖的学者往往不屑于浪费时间去发表一般性的学术论文,而是把全部精力都用来写作一两部“传世之作”。倒是一些二三流的大学,会采用数字化方式来进行学术管理。令我奇怪的是,中国大学为什么放着顶尖大学不去学,却把那些二三流大学的管理模式奉为圭臬?至于像刘先生这样还要“理直气壮”地对“低水平重复性学术研究”抱有“宽容和大度的姿态”,就更加匪夷所思了。
(作者系北京大学考试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