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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03日 星期一

    网言

    “线上餐馆”,监管何以“下线”?

    作者:斯涵涵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03日 02版)

        现在只要打开电脑或手机找外卖,图片上的一道道美食就能送到消费者的餐桌上来,但是不少“线上餐馆”厨房卫生条件极差,食品变质,墙上还有蟑螂。一些外卖网站承认平台对商户把关不严。

        一边是不合格甚至变质的食材、布满了油垢的灶台、散发着恶臭的下水沟,一边是店主通过互联网订餐平台接单,生意兴隆。先进与落后,赏心悦目与污秽不堪,就是这般通过美食外卖网站和手机订餐APP软件,源源不断地占领了人们的餐桌。

        互联网外卖平台虽然是虚拟化的交易平台,但其竞争的激烈程度并不逊于实体店铺。为了提高覆盖率,吸引消费者,不少互联网外卖平台会尽可能多地发展商户,销售人员急于出业绩,对食品经营户的证照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外卖网站在利益的驱使下,有意无意地“关口失守”,消费者的健康权和相关法律也随之沦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对食品网络交易监管有明确阐述,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然而上述现象的出现,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现在哪里?

        “线上餐馆”,监管不能“下线”。第一要改变以往的监管理念和方式,不但要加强线下的食品安全管理,还要紧盯“线上餐馆”,追本溯源,线上线下一起监管,构筑消费者的健康防线;第二要从法律层面对互联网订餐平台提出硬性的卫生许可要求,实现对平台和餐饮企业的双重监管。不仅要让黑作坊无处藏身,而且还要对容忍、吸纳无良商贩的互联网推广平台加大惩处力度,每查实一起消费者投诉案件,互联网推广平台均要承担相应责任,杀一儆百,以儆效尤。(原载光明网,作者: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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