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11月2日电(记者刘鹏 通讯员祁万强)10月30日,本报报道了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沙珠玉乡上卡力岗村农民鲍占平挖掘出一具生活年代大约在第四纪更新世,距今约有260万年的完整的大象头骨的消息。到记者发稿时,这具极具科研价值和收藏价值的古生物化石还躺在鲍占平家的院子里,等待有关部门的处置。
10月30日清晨,记者冒着日月山的大雾和京藏高速公路上的大雪,驱车赶往鲍占平的家中,了解大象化石挖掘的详情。沙珠玉乡位于共和盆地中的沙漠里。从20世纪70年代起,沙珠玉人治沙不懈,硬是在茫茫沙海中开辟出了一片绿洲,是全国治沙先进单位。在林网成格的绿洲深处,记者找到了鲍占平的家。他家三间土搁梁的房子中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家具,右侧房间的炕上,躺着鲍占平久病的86岁的老母亲。看得出,他的家境比较窘迫。
9月25日,因车祸导致三级肢残的鲍占平发现了大象化石,他刚开始想着把化石挖出来卖个好价钱,补贴家用。共和盆地一直是古生物化石的富集地,农民经常挖出他们称之为“龙骨”的古生物化石。正当鲍占平盘算怎样挖掘时,他在青海省交通技术学院上学的儿子鲍斌,劝说父亲应该把这事报告给文物保护管理部门。儿子告诉他,私自挖掘化石是犯法的。9月26日,鲍斌多次给文物管理部门和文物保护热线打电话,就是等不到回音。怕被其他人挖走化石,鲍占平和家人在沙窝子里看守了17天。最后,实在等不到有关部门的音讯,加之天气变冷,吃住不方便,他们只好将头骨挖掘出来运送到了家中。
10月30日,记者在鲍占平家中遇到了看到媒体报道后赶来调查情况的海南州博物馆馆长才让当周一行人,当记者问起这具化石如何处理时,他感到很纠结,因为古生物化石的发掘、保护、如何处置不是文管部门和博物馆的事。具体由谁管,他也说不清楚。
回到西宁,记者咨询了数个专家,但对此都是语焉不详。结果,记者查到了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而2012年12月27日颁布的第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明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已经于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二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第四条: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条例》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承担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所有法规和政策上的疑惑都没有了,但新的疑惑跟着来了:遑论农民,就是别的部门也不清楚古生物化石由谁负责保护,那既然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都有明确的法规和实施办法,在“海南州共和盆地发现史前大象化石”的消息在报纸、网络上连篇刊出,消息漫天飞传时,在法律上对古生物化石“承担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县、州、省国土资源部门却还无人前来了解此事。
鲍占平现在真的为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