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冯蕾)国家发展改革委31日发出通知,10月31日24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45元和23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8元和0.20元。有关专家表示,这是国内成品油零售价自7月份以来连续第七次下调。油价“七连跌”之后,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在内的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汽柴油零售价格将回到“6元时代”,降至4年来最低。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