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同时,网络虚假信息、网络诈骗等冲击着网络法治安全,互联网发展离不开法律保障。
如何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近日,中央网信办组织各界人士座谈,研讨加强依法管网、办网、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中央机关代表、知名专家、重点网站负责人、律师代表等与网民代表“面对面”,共同探寻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的“良方”。
网民之忧:网上不良信息“毒害”大
网络上什么行为最让人反感?什么行为最让人痛恨?网民赵继亭直言:“最反感黄色新闻,最痛恨虚假信息。”
在北京民政部门任职的李靖有15年网龄。作为年轻孩子的母亲,每天看到网上层出不穷的重口味信息,她总感觉“忍不了”。在她看来,网上的黄色、暴力、恐怖等不良信息很容易“毒害”孩子,“线下每个人都要遵守公约,希望线上也一样”。
作为一名青少年心理工作者,“妈妈评审团”代表谷金玉认为,内在价值观受到了影响,行为就会随之改变,这要比衣食住行受到影响带来的后果更严重。她以“看病”为例:“去医院看病分儿童医院和成人医院,但进入网络后没有区分,看到的信息都是一样的。”
同样有10多年网龄的网民院浩也觉得,虽然多年来通过网络学到了很多知识,但同时也深受“网络乱象”的困扰。“除了时常面临网购骗局和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外,还有一些网民网上情绪化严重,没有规则意识。”
业界议论:网络安全立法工作亟待加强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处长卢宇蓉认为,当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制作传播网络病毒,通过技术手段破坏、获取网络空间资源,利用网络实施盗窃、诈骗、诽谤等。光明网总经理杨谷也认为:“这些年我国互联网产业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互联网领域灰色、黑色、黄色地带不少,谣言也不时出现。”
业内人士更是将“互联网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层面。北京市网信办党组书记、主任佟力强表示,网络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效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
“我国网络安全立法起步不晚,但面对云计算、大数据的发展,尤其是去年‘棱镜事件’后,网络安全形势变得更为严峻,网络安全立法工作显得不足。”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表示。
与周汉华的看法类似,北京市朝阳区律协民事业务研究会主任张金澎认为,目前我国互联网领域在法律规范方面并不健全。“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建立‘法治体系’,前提是有‘法律体系’。目前‘法律体系’还欠缺,所以应先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再逐步进入‘法治体系’建设。”
专家建议: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
立足当前我国网络法治安全现状,如何切实依法办网、上网、管网?如何科学立法,推进网络安全法治化建设进程?业内人士纷纷开出“处方”。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认为,在网络立法方面,目前比较迫切的是有“基本法”,法律是行政机关的“营业执照”,网络空间也要有“营业执照”,需要通过立法授予网络管理机构的职权。
“急需加强网络和行政监管立法,执法水平(特别是区县一级)有待提高。”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高子程也呼吁道,“如果执法不当造成负面影响,会损害网络空间的法治建设进程。”
在倡导加强网络立法的同时,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颐武教授强调,在网络法治化建设中,法律准则和道德伦理并不矛盾。“发挥网民主动性,在道德伦理方面建立问题解决机制,采取伦理谴责等诉求方式,可以更快捷地管理。”
“在网络空间内,很多国际规则也并不成熟,而中国网民数量多,完全可以通过中国的网络法治建设来推动国际网络法律秩序的建立,作出中国人的贡献。”王振民建议。(光明网记者 李政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