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总量得到控制了,污染指数也在下降,可老百姓的直观感受还是污染越来越严重?防治大气污染,必须要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空气质量在改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静芝说。
30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指出,空气质量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乎老百姓幸福指数,关乎国家形象,必须下决心来解决这个问题。
对污染源解析的研究有待加强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2014年上半年,74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7.9%,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6.5%,达标天数比例提高1.6个百分点。不过,报告也同时指出,在科技方面,对污染来源、成因和传输机理研究不够,对PM2.5的形成机理认识不清,对气象过程对污染的影响机理不明。
“污染物浓度在下降,但与老百姓的感受有一定差距,老百姓感觉环境还在继续恶化。是不是还有其他很重要的污染物遗漏了,这需要进行深入研究。”闫小培委员表示。
“现在各地都很重视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但很多地方对大气污染源并不清楚,如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扬尘污染、生活污染等在城市的大气污染中究竟各占多大的比重,周边污染对本地污染究竟有多大影响等,又怎么能以较小的代价解决环境问题?”刘政奎委员指出。
环保执法不到位问题亟待解决
执法报告指出,2013年,环境保护部接到的举报案件中,大气污染类占73%,但在全年查处案件中大气污染类仅占12%。
参与了此次执法检查的袁驷委员说,他的一个直观感受是,强调修改法律的多、强调有法要依的少,强调整治力度的多、强调执法成效的少。
朱静芝委员则提出:“现在关键问题是责任不落实,而责任不落实的最根本原因是权责边界不清,执法不到位。只要把各部门的责任划分清楚、落实到位,我们的空气质量肯定就会有很大的改观。”
区域联防联控力度还需加大
“执法检查报告中也提到,目前‘针对当前大气污染的区域性特点和复合型特征,现有的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因此,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特点对症下药,应当成为当前工作的重点。”郎胜委员说。
蒋巨峰委员表示,既要有联防联控的机制,更需要根据造成的原因、根本性治理的要求界定责任主体,制订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规划,明确目标,限期治理。
赵少华委员则建议,应当建立一个科学的从中央到地方的整治、管理和督办体系。“现在从中央来说,还没有一个坚强有力的联防体系,仅要求地方政府、各级部门落实责任,与落实有关的防治任务还有距离,显得有点软弱无力。建议国务院建立专项防治体系,从横向上协调各部门,从纵向上发挥管理督办职能。”(本报北京10月30日电 本报记者 殷泓 王逸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