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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怎么看 怎么办

    织纹螺含河鲀毒素,切勿食用

    作者:本报记者 陈海波 《光明日报》( 2014年10月28日 06版)

        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陈海波)螺肉是当下很受欢迎的美食,但并非所有的螺类都可以食用,有的可导致中毒甚至死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7日发布警示公告称,近期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有织纹螺在市场销售,且抽样检出含有高含量河鲀毒素。河鲀毒素中毒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而且,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食药监总局表示,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都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食药监总局介绍,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其外形特征为尾部较尖、细长,长约1厘米,宽约0.5厘米,指甲盖大小。织纹螺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自行催吐,并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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